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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及专家组管理制度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 时间: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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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4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发挥专家学者在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及专家组管理制度》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予以印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专家库及专家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专家库和专家组的管理,规范专家决策咨询管理机制,发挥专家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家库和专家组是经省政府同意后组建的多专业、跨部门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其成员主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推荐和评聘,专家库是专家组的后备人才库。

  第三条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专家库,并对专家组成员进行评聘、考核和管理。具体为:

  (一)记录专家相关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二)承办专家组成员聘任、发证、考核和换届工作;

  (三)安排专家执行任务和参加有关活动;

  (四)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向专家提供国内外有关资料和信息;

  (五)指导和协助专家组制定工作计划、编写论文集和相关报告;

  (六)及时将应急管理方面有关文件送达相关专家,对专家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工作建议进行研究、吸纳,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七)组织研究解决专家提出的应急管理工作重大问题;

  (八)组织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

  (九)承办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 专家组设组长1名,按照专业区分,成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5个专业组,各专业组设召集人1名。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对专家组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组织拟定专家组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等。必要时,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可从专家库中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临时(紧急)专家组。

  第五条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本人愿意参加专家库、专家组,并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二)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备国内或省内领先的科研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威信,了解和掌握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工作动态,有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能团结同志、集思广益;

  (四)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六条 专家库建立和专家组成员评聘程序:

  (一)专家本人通过所在单位向省政府应急办推荐或自荐,并填报《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申请表》;

  (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和任务需要,综合考虑候选人的科研能力、实践经验、行业威信和专业互补等问题,提出专家库成员名单和初步审核意见;

  (三)在专家库基础上,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进一步综合考察专家的德、才、能、效,提出专家组成员推荐名单;

  (四)省政府办公厅对专家组成员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并报省政府批准后,颁发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聘任书;

  (五)专家组成员聘任期限为3年,任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并征求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

  (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家组成员进行增补,增补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产生。

  第七条 专家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组织动员本行业的专业技术力量,加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提高我省应急装备和技术保障水平;

  (三)参加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研究、草拟和论证工作;

  (四)为我省应急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供智力支持,并对规划和计划进行论证和审查;

  (五)参与我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及修订工作;

  (六)参与突发事件预防性项目的评估、技术检测和成果审查工作;

  (七)参与指导应急管理培训、知识宣传及应急演练活动;

  (八)参与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级别进行预测,并提出应对方案;

  (九)受委托参与对突发事件影响的调查评估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措施和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十)完成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或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专家组工作程序:

  (一)每年召开1次专家组例会或专家研讨会,研究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听取专家有关建议。当工作需要或遇有突发事件时,可随时召开专家组会议。

  (二)选派专家执行任务时,如无特殊情况,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专家完成工作任务后,向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

  (四)有关部门和单位聘请专家组成员执行应急管理方面任务时,需征得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

  第九条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与专家的联络工作,省政府召开专家工作会议、组织专家集体活动或选派专家执行任务时,应通过专家所在单位通知本人。特殊情况下,可直接通知专家本人,专家在接受任务的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在受聘期间,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岗位,或离开本省30日以上,或由于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专家职责的,应及时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专家组成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时应坚持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

  第十二条 专家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期间,可领取适当劳务费。劳务费及活动期间的差旅费,由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任务、项目提出方(受益方)提供。

  第十三条 建立专家工作考核制度,包括对专家组的考核和专家组成员的考核。对专家组的考核按照届期进行,主要考核专家组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专家组成员的考核按年度进行,主要考核专家个人在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时的客观公正性、遵守纪律情况、参加活动时间及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并填写《专家年度工作考核表》。

  第十四条 专家在受聘期间,如有以下情况,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可单方解聘并通知本人。同时视情况予以通报:

  (一)个人能力有限,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不履行职责,不服从管理,违反纪律,无故不接受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指派任务的;

  (三)在执行任务期间,工作不负责任,违背客观事实,两次以上向有关方面提供有失公允或错误的决策建议或事实论断的;

  (四)擅自以专家组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

  (五)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

  第一届专家组成员45名,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5大类26个领域。其中,自然灾害类12名,事故灾难类15名,公共卫生类6名,社会安全类7名,综合管理类5名。

  组 长:尹 东 省气象局副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成 员:(每一类别专家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自然灾害类

  马尔曼 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处长、研究员

  尹 东 (兼)

  刘小凤 省地震局预报中心主任、研究员

  朱发昇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吴玮江 省科学院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副总工程师、研究员

  杨封科 省农科院旱地农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罗进仓 省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赵成章 西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

  郭晓军 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副调研员、高级农艺师

  寇明君 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正高级工程师

  谌文武 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副院长、教授(自然灾害类专业组召集人)

  黎志恒 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二)事故灾难类

  马志锋 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高级工程师

  马育功 省建设厅副厅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正高级工程师(事故灾害类专业组召集人)

  王三反 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给排水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卢建国 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安全副总监、高级工程师

  师健中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甘肃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供电监管处(安全监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何 涛 兰州交通大学光电技术与智能控制实验室副主任、副教授

  张卫国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调研员、高级工程师

  李景相 省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俞树荣 兰州理工大学副校长、教授

  姜集辉 省煤炭科学研究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赵建昌 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特种结构工程技术研究所所长、教授

  秦 芝 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核化学组组长、研究员

  顾清礼 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检验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曹坤茂 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一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谢俊文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

  (三)公共卫生类

  牛天平 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白亚娜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研究所所长、教授

  刘锦民 省粮油批发市场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毕 阳 甘肃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李跃增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格鹏飞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公共卫生类专业组召集人)

  (四)社会安全类

  王希隆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教授

  王国建 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处处长、高级工程师(社会安全类专业组召集人)

  刘雅杰 省统计局综合处处长、统计师

  祁建邦 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张宝军 省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李满良 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局长、高级物流师

  梁金田 省公安厅反恐怖处副处长

  (五)综合管理类

  王立冬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社会学系系主任、副教授

  左玉丽 甘肃日报社时政部副主任、主任编辑

  沙勇忠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综合管理类专业组召集人)

  周尚业 省广电总台电视新闻中心主任、主任记者

  曾施霖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