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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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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27件实事之一。目前,《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工程实施方案 
(省农牧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一、项目背景

  农村沼气建设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重要领域,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工程。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沼气用户100万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极大的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10万户,户均年增收节支500元以上,项目农户基本解决70%左右的生活燃料,生活质量明显提高,项目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三、实施范围

  在全省13个市州、67个县市区实施,其中:

  兰州市1300户:永登县500户、榆中县500户、皋兰县300户。

  酒泉市540户:金塔县240户、瓜州县300户。

  张掖市2100户:高台县600户、甘州区500户、山丹县500户、民乐县500户。

  金昌市永昌县220户。

  武威市6500户:天祝县2000户、古浪县1000户、民勤县2000户、凉州区1500户。

  白银市6700户:会宁县5000户、靖远县1200户、景泰县500户。

  定西市6240户:安定区200户、通渭县2000户、陇西县1500户、临洮县1200户、渭源县1000户、漳县120户、岷县220户。

  天水市10400户:秦州区1200户、麦积区1500户、秦安县1500户、清水县1600户、甘谷县2000户、武山县1600户、张家川县1000户。

  陇南市7800户:武都区2000户、文县1200户、成县1000户、礼县1000户、徽县1000户、西和县1000户、宕昌县600户。

  平凉市12000户:崆峒区200户、泾川县1300户、灵台县2000户、崇信县1000户、华亭县1500户、庄浪县2500户、静宁县3500户。

  庆阳市12800户:西峰区1000户、庆城县1500户、宁县1500户、正宁县1400户、合水县1400户、镇原县2000户、华池县3000户、环县1000户。

  临夏州30000户:康乐县4000户、东乡县5000户、积石山县4000户、和政县4500户、广河县4000户、永靖县2500户、临夏县5500户、临夏市500户。

  甘南州3400户:夏河县100户、卓尼县500户、舟曲县1000户、临潭县1500户、合作市100户、迭部县200户。

  四、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建设单元,沼气池建设、太阳能暖圈改造、厨房和厕所改造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754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54亿元,省级财政资金0.3亿元,市州、县市区配套0.15亿元,农户自筹2.75亿元。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沼气池建设及技术、安全培训等,市州、县市区配套和农民自筹资金主要进行改厕、改圈、改厨。

  六、工作进度

  1—4月,前期准备阶段。下达建设任务,完成项目规划、选择、材料招标采购,举办培训班,编印技术手册。

  4—11月,组织实施阶段。拨付项目资金,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督促项目物资落实到户,进行技术指导、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对项目建设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12月,总结验收阶段。督促各项目县市区开展自查总结,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加强农村能源机构和队伍建设,把农村沼气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小康村镇建设、设施养殖相结合,同农村改厕、改圈、改厨相结合,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统一管理。搞好宣传发动,选择好项目农户,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二)精心组织,加强管理。推进项目标准化建设,严把技术关、开工关、质量关、验收关,落实目标责任制、合同管理制、资金专户制、安全管理制,严格施工程序,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材料供应、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跟踪管理、统一专业施工、统一检查验收,紧扣沼气池坑开挖不规范不配料、沼气池气密性检查不合格不付技工工资、“三改”完不成不配发灶具、沼气池不产气不予验收4个环节,盯住农户签字认可的质量监督回单,确保建设一座,成功一座。 

  (三)加强项目整合,促进效益发挥。各级农村能源部门要与扶贫开发部门相互协调,将农村沼气项目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配套实施,减轻农民自筹负担,促进项目效益发挥。 

  (四)强化培训督查,搞好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检查和技术指导,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推广。 

  (五)综合利用,强化服务。加强农村沼气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地开展北方“四位一体”、“猪—沼—葡萄”、“猪—沼—菜”、“猪—沼—果”等生态农业模式示范建设。完善后续服务网络体系,强化后续服务管理。 

  八、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和《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进行验收。

  九、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农牧厅。

  协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项目设计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