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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2010年度验收考核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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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80号

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10年,省委、省政府将新修梯田工程纳入了为民办实事之一,各级政府把梯田建设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圆满地完成了年度梯田建设任务。在县区自验、市州复核的基础上,对纳入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的38个县区2010年度梯田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州复核及任务完成情况 

  2010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下达年度梯田建设计划153.11万亩。其中:省发展改革委下达61.06万亩,省国土资源厅下达12万亩,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下达61.02万亩,省扶贫办下达10万亩,省农业综合开发办下达9.03万亩。 

  复核结果显示:2010年8个市州的38个梯田建设重点县区新修梯田162.48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6.12%,其中天水市29.57万亩,占计划24.36万亩的121.39%;定西市27.24万亩,占计划24.86万亩的109.57%;白银市14.25万亩,占计划13.57万亩的105.01%;陇南市12.89万亩,占计划12.38万亩的104.12%;平凉市27.04万亩,占计划26.48万亩的102.11%;兰州市5.28万亩,占计划5.26万亩的100.38%;庆阳市30.77万亩,占计划30.76万亩的100.03%;临夏州15.44万亩,占计划15.44万亩的100%。 

  二、省级抽验及综合评分结果 

  为了保证验收工作更加科学、更具可操作性、更加公正透明,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根据2009年度验收考核工作情况,对验收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2011年1月,组织38个现场验收考核组,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统计局等4部门关于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验收试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25号)及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201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甘调字〔2010〕93号)要求,采取以县区为单位,梯田建设竣工图件为基础,居中等距抽样的方法,通过异地核查、实地实测、内业资料审查等方式对38个县区2010年度梯田建设情况从建设质量、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抽验和综合评价。 

  抽验结果表明:38个县区全面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综合评分在91.76—96.6分之间,均在良好以上。其中通渭县、永靖县、清水县、麦积区、榆中县、秦安县、秦州区、东乡县、环县、静宁县、镇原县、礼县、西和县、张家川县、甘谷县、安定区、靖远县、庆城县等18个县区综合评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达到优秀等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0年度梯田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州及县区要继续发扬成绩,不断总结经验,取得更大进步。工作相对落后的市州及县区要认真寻找差距,采取有力措施,迎头赶上。各有关市州及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保质保量完成2011年梯田建设任务。 

  附件:点击浏览下一页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2010年度验收考核结果.xls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