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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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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97号

各有关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机场投资公司,甘肃机场集团: 

  近年来,在中国民航局等国家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民航机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航空运输客货吞吐量逐年增长,机场运营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对提升我省对外开放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扎实推进机场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机场建设项目依法建设,促进我省民航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国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464号)精神,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机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机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机场实行属地化管理后,机场建设管理总体较好,机场建设稳步推进,机场布局及航空运输网络逐步完善,运能逐年提高。但从对机场建设项目历次的审计、稽查和检查情况看,我省部分机场建设项目管理中仍然存在建设资金到位率不高、多计工程价款、招投标不规范、小型及配套工程存在分包转包现象等问题。各项目业主单位、相关市州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全省机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二、认真开展机场建设项目的自查与整改工作 

  各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针对机场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查找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及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物资采购、建设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目标,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办法,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并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自查情况要于4月15日前报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和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对于不认真查找问题或者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项目法人,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省机场投资管理公司代表省政府对我省机场建设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对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同时承担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的基础上,立足于建立和完善机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机场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项目法人管理行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招标,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同时要防止投标单位采取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中标结果,一经发现,必须及时纠正,并视具体情节给予违规投标单位以严厉制裁,保证招投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真实、合法、有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签署、执行和管理工作,不得违规签订合同或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强化对中标单位的标后管理,防止转包和违法分包。要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加强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对于采取不停航施工方式实施改扩建的机场建设项目,要制定科学、周密、可靠的不停航实施方案,并报经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批准后实施,实施中要制定完善的机场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机场安全、正常运行。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概(预)算管理,完善工程造价审核和资金拨付机制,控制建设成本,保证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机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投入使用。在机场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质量、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结算审计,确保固定资产及时划转,及时投入使用。 

  四、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促进全省民航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全省机场建设要按照“强化枢纽、完善干线、充实支线、发展小型”的总体思路,立足于改造现有机场,发展支线机场,统筹规划布局通用航空机场、直升机起降场,加快机场建设和民航事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省机场布局规划,衔接协调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申请机场建设国家补助资金,并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协调解决机场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全省民航机场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项目法人开展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督促项目法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全省机场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并积极拓宽机场建设投融资渠道,努力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各有关市州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机场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机场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管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机场建设环境。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全省机场建设和民航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