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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意见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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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发〔2011〕4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生产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粮食生产形势,部署和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省政府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对抓好粮食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价格和农产品供应高度关切,社会各界对物价走势和通胀形势高度关注。《意见》对实施粮食增产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各类要素向粮食和农业汇集,推动各方力量向粮食和农业聚焦,形成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强大合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粮食生产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工作思路统一到中央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的战略部署上来,把实际行动统一到中央实施粮食增产行动的具体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保持我省粮食生产发展的好势头,确保全年粮食丰收。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抗灾夺丰收的信心不退缩,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以中东部旱作农业区和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突出玉米、马铃薯等高产粮食生产,大力推广旱作农业集成技术,确保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不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认真落实好已有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措施到位,强化指导服务,强化考核奖励,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新增50万吨以上,总产跨上1000万吨台阶,全力以赴争取粮食生产实现新突破。 

  1.力争夏粮稳定增产。全力打好抗旱促春管保丰收攻坚战,加强田间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推进科学抗旱,促进冬小麦苗情转化升级。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信息,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促进小麦安全成熟,提高单产水平,力争全省夏粮产量保持在330万吨以上。 

  2.确保秋粮获得丰收。进一步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扩大玉米、马铃薯等高产作物种植。加快增产关键技术推广,在中东部旱作农业区重点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和马铃薯脱毒种薯,在河西及沿黄灌区重点推广膜下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等高效农田节水技术,依靠科技较大幅度提高总产。及早做好防范早霜、冻害等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成熟。力争秋粮增产50万吨以上,产量达到670万吨以上。 

  三、落实重点措施,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努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各地要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调整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结构,稳定小麦播种面积,扩大玉米、马铃薯播种面积,调减小杂粮正茬播种面积,确保今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的水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复种指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引导农民流转土地,积极发展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在劳务输出较多的地方,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杜绝耕地撂荒。 

  (二)扎实推进旱作农业工程。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旱作农业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9号)要求,坚持实施旱作农业新增粮食计划。继续安排2.4亿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1000万亩旱作农业工程。在2010年秋季已完成秋覆膜500多万亩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指导,搞好技术培训,保质保量完成500万亩以上的顶凌覆膜任务。坚持全膜双垄沟播技术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分区域科学布局。进一步加强覆膜机具的研发和管理,加大对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的深度研发,特别是加大一膜两用和不同品种、不同密度、不同覆膜方式等方面的试验示范,推进技术集成创新,充分挖掘增产潜力,努力提升旱作农业发展水平。

  (三)大力实施马铃薯良种化工程。按照做大、做强、做优的思路,加大推广力度,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实现1000万亩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进一步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全面完成原种网棚、储藏窖、基础瓶苗建设等生产任务,认真实施好马铃薯脱毒一级和二级种薯扩繁补贴项目,确保完成10万亩一级种、100万亩二级种的扩繁任务。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加快推广速度。 

  (四)不断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在认真总结近几年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要在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范围内大力推广优良品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节本增效等综合增产技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要把高产创建与培育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紧密结合起来,推进规模化种植和专业化服务。今年在广河、庄浪2个县整县推进高产创建,在肃州、甘州、凉州、会宁、通渭、安定6个县区的12个乡镇整乡推进高产创建,探索大面积均衡增产的途径。在落实好中央资金的基础上,省财政新增高产创建补助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50个省级万亩示范片和整县整乡推进。各地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提高技术到位率。 

  (五)加大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力度。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进一步树立“公共植保”和“绿色防控”的理念,做好小麦条锈病、玉米瘤黑粉病、马铃薯晚疫病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积极探索专业化防治模式,探索不同生态区域的专业化防治新模式,努力把病虫害造成的粮食生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继续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用于植保机械购置的资金规模,支持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进一步加大对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支反应快速、执行有力、运转高效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控队伍。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开展专业防控人员技能培训,推行持证上岗,提高服务水平。 

  (六)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水平。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坚持防在灾害前面、救在第一时间、抗在关键时点。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充分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服务队伍和群众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干旱、洪涝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抗灾政策支持,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对每个重要时节、每次重大天气变化都要高度关注,认真分析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加强灾变规律研究,重点研究在作物布局、品种技术和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抗灾避灾技术路线,努力实现由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转变。及时搞好种子等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帮助农民搞好生产恢复。加强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保障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高防范自然风险的能力。 

  (七)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意见》(甘发〔2011〕1号),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等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认真实施《甘肃省河西及沿黄主要灌区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扶持办法和甘肃省河西及沿黄主要灌区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三年规划》(甘政办发〔2010〕41号),通过项目带动、节水设备购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大力推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发展节水灌溉。加强灌溉指导和节水灌溉技术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使用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动高效节水农业发展。认真贯彻《甘肃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4号),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创新服务模式和推广机制,搞好技术配套,培肥地力,有条件的地方要实施整县整乡推进,确保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000万亩。 

  (八)完善农业科技指导服务新机制。全面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推广增产增效和防灾减灾技术,做好重要季节、重点环节科技服务工作。省农牧厅要组织制定分品种、分区域、分农时粮食生产技术方案。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型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优势。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大会战,动员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现代传播手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组织好跨区机耕、机播、机收等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新技术引进、新机具研发和科技指导服务。 

  (九)切实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组织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扶持建设以河西走廊为主的标准化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和以定西为主的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稳定供种能力。大力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加强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发布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支农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一)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大县。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布局,逐步把旱作农业区建成全省粮食主产区,并积极推动项目、资金、科技等要素进一步向粮食生产大县倾斜。不断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对产量超过100万吨的产粮大市、产量超过40万吨的产粮大县,除实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奖励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粮食主产县农民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积极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建设以坡改梯和土肥水管理为重点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做好8个县坡改梯农业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新修梯田150万亩,提升150万亩土地土壤有机质,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将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纳入补助范围。因地制宜兴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在旱作农业区,以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采取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农民兴建小型抗旱水源工程。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提高服务能力。 

  (三)着力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集中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解决共性问题和关键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争年内完成在全省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任务,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各地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保障科技人员包县、包乡、包村开展技术服务的经费。抓紧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绩效工资,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待遇。 

  (四)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不断完善粮食直补办法,新增部分全部用于种粮农民。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支持农民使用良种和购买农机具。继续完善惠农资金“一册明、一折统”支付方式,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到村到户。加强对补贴对象、种类、资金结算的监督检查,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保持粮价合理水平。 

  (五)强化对粮食生产的考核奖励。对在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县(场)给予表彰奖励。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确定考核重点,明确考核指标,建立考核体系,健全考核机制。年底省政府将对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市和产粮大县、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农技推广先进个人、种粮售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全面落实 

  (一)靠实政府责任。各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要对粮食生产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把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要事来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督促落实好粮食稳定增产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粮食生产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强化市县政府的粮食生产责任,切实加大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省内粮食主产市和主产县要较大幅度地提高粮食产量,发挥粮食增产的主力军作用;其他地方也要保持一定的粮食自给率,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力争有所提高,为全省粮食增产作贡献。各市州政府年底要向省政府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二)强化部门协调。省政府决定由省农牧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社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促进粮食生产的合力,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突出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方案,创新督查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全力推动粮食稳定增产行动。今年省政府将定期派出工作组赴各地开展工作督导,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及时发现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推动任务落实。各地要建立相应的督导制度,指导基层搞好工作。统计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核实粮食生产数据。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组织记者深入基层、深入粮食生产第一线采访报道,大力宣传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上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大力宣传各地重农抓粮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粮食稳定增产行动顺利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