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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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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1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的通知》(环发〔2011〕2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石 军 副省长

  副组长:贠建民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冯 杰 省环保厅厅长 

  成 员:温隆家 省工信委副主任 

       宋史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应军   省建设厅副厅长 

       杨惠林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杨成有   省水利厅副厅长 

       韩临广   省农牧厅副厅长 

       赵建林   省林业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具体负责我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冯杰同志兼任,省环保厅纪检组长杨桦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考核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