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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西走廊有机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 时间: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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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130号

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天水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动全省葡萄酒产业发展,突出河西走廊葡萄酒产品特色,扩大河西走廊有机葡萄酒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省政府决定,成立河西走廊有机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刘永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李志勋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 锐 省商务厅厅长

                   武敬东 省质监局局长

                   王泉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委 员:郑亚军 嘉峪关市市长

       康 军 酒泉市市长

       栾克军 张掖市市长

       郭承录 武威市市长

       李文卿 天水市市长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志民 省农牧厅副厅长

       栾维功 省水利厅副厅长

       曾效先 省林业厅巡视员

       常继乐 省卫生厅副厅长

       苏文辉 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忠习 省质监局副局长

       王玉武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魏华光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赵国柱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兴元 甘肃紫轩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建军 甘肃九粮国风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鸿毅 甘肃皇台酒业葡萄酒公司总经理

       龚文鹏 甘肃祁连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学军 甘肃敦煌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主要职责

  负责“河西走廊有机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河西走廊有机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发展政策,发布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研究确定“河西走廊有机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范围。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忠习同志兼任。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报经主任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