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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全省环保目标责任书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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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发〔2011〕1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2011年8月30日—9月5日,省环保厅组织7个督查组,对2011年第三季度各市州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情况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进展情况

  (一)环境保护主要约束性目标。2011年第三季度,14个市州没有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三项约束性指标达到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要求。

  (二)环境质量状况。2011年第三季度,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全部在良好以上,嘉峪关市、平凉市、武威市、酒泉市、天水市和庆阳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含量季平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白银市和定西市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白银市、平凉市、天水市和合作市空气中二氧化氮含量季平均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酒泉市、定西市和张掖市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兰州市、嘉峪关市、天水市和张掖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季均浓度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白银市、平凉市、武威市、酒泉市、定西市和庆阳市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黄河、渭河、白龙江、黑河、北大河重点流域断面水质均达到规划类别。与去年同期相比,五佛寺断面水质有所好转,绸子坝断面水质明显好转,青城桥和高崖水文站断面水质略有下降,其余各断面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三)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任务。

  1.污染物削减项目实施情况。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135个污染物削减项目中,70个完成了目标任务,占52%。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脱硫升级改造工程、金川公司冶炼制酸尾气深度治理工程运行正常,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兰州庄园乳业有限公司、临洮铝厂生产烟气治理工程、甘肃昆仑生化公司等项目通过了环保验收并达标运行。各市州污染源普查动态调查和数据更新工作基本完成。

  2.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改扩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在建设。列入目标责任书管理的各市州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置共14个,除平凉市已完成,甘南州、陇南市在做前期工作,其余11个市州均在建。天水市麦积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了渭河南、北两侧及社棠工业园区截污管道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夏河县、环县和民勤县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了建设任务,正在进行试运行。兰州市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管网工程完成管道安装193.64公里,占工程量的94.3%。各市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除陇南市外)运行基本正常。

  3.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情况。农村环境保护“三统筹”机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按要求组织实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农村环保项目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取得新进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平凉市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出了“一线、四片、十四个点”的整治布局。同时,各市州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执法专项检查,没有发现违法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4.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情况。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按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各市州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应急培训,组建了环境应急专家库,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环境风险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了城区饮用水源地排污口的清查及取缔工作,编制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定西市完成了安定区城区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清理河道垃圾16.2万立方米,清理河道15.9公里,对沿河的31个生活排污口接入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5.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各市州开展了核与辐射环境执法监督检查,举办了核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监督检查率、整改达标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到了100%。今年全省111家企业需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截至目前有28家企业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有16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四)工作保障目标。

  1.环保经费保障情况。各市州按要求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环境监督执法、环境监测和信息、环境宣传教育、放射性和危险废物管理等纳入了财政预算。

  2.依法行政及环保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各市州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执法责任制,较好地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省环保厅完成了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嘉峪关嘉北工业集中区等12项区域和专项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3.环保机构和“三大体系”建设情况。各市州统筹协调、积极解决县市区环保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陇南市新增设了环境信息中心和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个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站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县级,加强了工作力量,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得到了提高。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按要求开展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验收和数据有效性审核。

  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一)2011年全省污染减排计划进展情况。今年省政府下达并要求各地完成的全省污染减排计划项目共431个。根据督查和调度情况,截至9月10日,102个工程减排项目完成了62个,占年度任务的60.78%;45个结构减排项目完成了41个,占年度任务的91.11%;33个管理减排项目正在进行中;18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完成了43个,占年度任务的22.75%;14个市州报废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中,有11个市州的21家单位共27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通过了省环保厅的资质认证;48个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减排项目完成了22个,占年度任务的45.83%。

  (二)2011年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中有关污染物削减项目进展情况。今年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污染物削减项目共有135个。截至9月10日,已基本完成年度任务的70个,占总数的52%。

  (三)2011年全省第一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突出环境问题预警和限期整改项目进展情况。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甘政办发〔2011〕186号),被列为2011年全省第一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突出环境问题预警和限期整改的项目共49个。截至9月10日,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9个,其余40个项目均在整改之中(详见附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三季度督查情况看,各市州普遍存在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已建成环保设施减排作用发挥不正常、“十二五”新增减排指标没有具体减排项目支撑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一)已建成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不能充分发挥减排作用。有的企业仍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如武威市黄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并通过了环保验收,但由于存在运营体制和运营经费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在线监测设备未运行,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甘肃赫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仍未达标排放。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目前仅完成了部分土建工程的地基工作,进度要求与责任书目标相差较大。金昌化工有限公司氨氮超标。

  (二)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展依然缓慢。全省列入环保目标责任书的135个污染减排项目中,完成年度任务的70个,仅占52%,剩余项目大多为减排任务重、建设困难多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特别是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建成并验收的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虽然7月4日已进水试运行,但在线监控设施和中控室数据不正常,运行管理还存在问题,至今未申请环保验收;要求6月建成的成县污水处理厂,土建施工尚未完成,进展严重滞后;要求建成并试运行的9个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目前只有环县、合作市和西峰区3个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其他6个项目进展依然缓慢;西固区污水处理工程由于资金和拆迁等原因,厂外配套的污水管网和厂内污泥浓缩池均未建成;要求建成的10个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中,除盐场堡污水处理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外,其余9个项目进展依然缓慢;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方案已批准,但至今尚未开工,榆中、会宁、靖远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目前基本处于停工状态;要求开工建设的22个污水处理工程,只开工17个项目。景泰县、正宁县、清水县、积石山县和康乐县5个项目,正在进行设备招标等前期工作,仍未开工建设。

  (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资质委托及环保标志核发工作进展缓慢。截至9月10日,各地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43个,仅占全年189个任务的22.75%。平凉、庆阳和甘南等3个市州还未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资质委托工作,14个市州均没有开展环保标志核发与管理工作。

  (四)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依然存在。兰州黄河青城大桥改造工程未执行环评审批开工建设;临泽富民奶牛养殖合作社项目自2009年搬迁,至今未做环评;金昌春天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未提交试生产申请,擅自投入生产;金昌机场没有提交试运行申请,先投入了试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大对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督促检查,对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已建成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尽快查明原因,限期整改,达标运营。要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督促火电企业加快脱硝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机动车减排等重点工作,确保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州要认真对照年初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加强与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相互联动,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督促检查。10月中旬,由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环保厅对各市州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查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确保完成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

  (三)强化目标责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预警监控确保完成全年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1〕103号)要求,认真分析当前污染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查出存在的问题和未落实的原因,将目标责任真正落实到县市区和企业。要落实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总责的责任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大督查力度。各市州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对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对突出问题的整改,特别是要加大上半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中存在问题和预警监控项目的整改力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五)采取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监察部门要加强“环评”审查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审批行为。

  (六)严格实行问责制。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会同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按月对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11月初,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预评估,对工作完成好的市州和企业,在安排下年度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对进度较慢、距离完成任务差距较大的市州和企业,要启动应急预案并实行区域限批。对不能按期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和重点减排项目的市州,实行严格问责制,在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完不成相关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将年终考核结果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点击浏览下一页2011年第三季度全省第一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及突出环境问题预警和限期整改项目进展情况表.doc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