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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区域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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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23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省委“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跨省区、跨市州经济区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省政府决定,整合现已设立的兰白和酒嘉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协调领导小组等,统一成立甘肃省区域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石 军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马自学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晓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白继忠 省教育厅厅长

      张天理 省科技厅厅长

      李 平 省工信委主任

      田宝忠 省民政厅厅长

      张勤和 省财政厅厅长

      庞 波 省人社厅厅长

      张力学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建中 省环保厅厅长

      李 慧 省建设厅厅长

      杨咏中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邵 明 省文化厅厅长

      刘维忠 省卫生厅厅长

      张性忠 省地税局局长

      孙 伟 省广电局局长

      黄周会 省旅游局局长

      郭承录 省工商局局长

      朱俊福 省国税局局长

      黄 强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省区域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孙晓文同志兼任。主要职责为: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市州,做好跨省区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推进省际协商合作;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市州,做好省内跨市州区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调省直相关部门,配合相关市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服务,必要时协调跨市州共建项目及资金安排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承担省区域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今后涉及跨区域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省里原则上不再单独成立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由甘肃省区域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省区域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