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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19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 时间: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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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甘政发〔2019〕17号 
 

国务院:

  2018年,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统筹,全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一)强化党的领导。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健先后多次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省贯彻意见。按照中央机构改革要求,我省将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新组建的省司法厅,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强化统筹谋划。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和分管职责,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省政府组织召开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省政府常务会议经常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议题,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安排。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了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察考核。年中对14个市州、43个省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察,督促任务落实。岁末年初,对14个市州、40个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省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公开通报,并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全面推进“四办”改革。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新建、改造、提升政务服务大厅73个,全部设置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天内、不动产登记基本在5天内办结,1644件政务服务事项均可一次性办结,实现了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2018年,省级继续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60项,自2011年以来,已累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批2175项,减幅达到94%。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省共清理证明事项近1.2万项、取消987项,其中省级部门取消258项。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一半以上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实现对接。在甘肃政务服务网设立政务超市、阳光政务、专项服务等板块,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服务。截至2018年底,我省7.94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理,办件量达78.9万件,同比增长65.2%。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年完成地方性法规项目26件,其中提请省人大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修订16件、废止8件。完成政府规章项目6件。认真开展立法立项论证,大力推行“开门立法”,广泛调研、座谈、论证,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建议,精心梳理,认真研究,充分采纳。

  (二)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及时开展涉及深化“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废止省政府规章1件、市州政府规章3件,清理规范性文件523件。我省清理涉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做法,得到了司法部领导同志的肯定。

  (三)加大备案审查力度。2018年,共收到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236件,对在备案手续、形式要件、有效期限等方面存在问题的13件规范性文件,责令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公开通报上年度省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公布了报备目录、备案审查结果。

  四、坚持健全机制,扎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定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程序规定,强化法制审核程序的刚性约束。省政府将法制审核作为省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必经程序,2018年,对342件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等进行了法制审核。原省政府法制办、机构改革后的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固定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

  (二)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省政府成立了由70人组成的决策咨询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论证。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策前都进行了风险评估。

  (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筹建省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拟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草案)》,完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省、市、县三级政府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县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和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坚持全面发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省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性执法队伍。推进行政执法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市、县重点执法部门基本实现一线执法工作人员占本部门总数的60%以上。加大基层执法机构整合力度,统筹配置资源,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网上培训考试与证件管理系统有机衔接,实现了教育培训、资格审查、人员考试、证件管理、信息查询的网络化管理。对各级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确认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16个、执法人员5362名、执法监督员119名。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深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推广“六制定一纳入”“十查十看”等工作方法,开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2个评查标准。认真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在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问题的发生。

  六、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自觉接受监督。2018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8件、规范性文件136件。初步完成73名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选聘工作。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58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787件,办结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改进措施。

  (二)完善内部监督。省政府制定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十不准”规定,加大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公开曝光力度。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00余件,省政府受理152件,办结率95.4%。全面加强审计监督,我省审计上缴财政资金19.1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46.86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信息等1900多篇,提出审计建议9400多条。

  (三)创新监督方式。整合建立综合监管平台,我省有2755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平台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8年抽查市场主体总量6%,抽查计划完成率和结果公示率均达100%。建立我省执法公示网络信息平台,已完成6658个执法部门执法信息的公示任务。完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信息发布机制,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立体化建设。86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1384个乡镇(街道)、1.4万多个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受理各类法律咨询18.9万人次、法律援助申请2.8万件,办理人民调解和其他法律事务16万件。开通“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接听各类法律咨询4万多个,基本实现了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联通互动、覆盖城乡、一体化服务。

  (二)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出台《关于加强我省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开通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018年,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800多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480多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5万多件,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8200多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2018年,中央交办和省、市、县三级摸排的1200余件重点信访事项基本化解,我省信访形势总体向好、平稳可控,呈现出“两升两降”态势。

  八、坚持宣教先行,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推动大规模宪法学习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与宪法宣传教育“1+8+1”模式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了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2018年,共举办宪法学习宣传活动5000余场次、宪法宣誓近300场,组织讲座(报告会)3200多场、专题培训班1500多场次、培训人员17.8万余人,直接受教育干部群众达300多万人。

  (二)组织多层次法治业务培训。省政府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召开了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省政府法治辅导报告会,举办了我省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1.6万多名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我省14.5万多名公务员开展法律学习培训。举办各类法治骨干培训班3700多期,开展培训45.54万人次。

  (三)打造全方位普法教育新格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及第三方评估普法成效和满意度测评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指导各地打造了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以“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号为牵引,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乡、省直部门的普法微信矩阵,基本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法治宣传格局。

  2018年,我省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部署安排多、督促落实少,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简政放权不到位、不协调、不同步,行政审批事项多、环节多、耗时长的问题还未根本解决;立法及政策制定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出台的制度质量不高,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重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决策的法治化水平不高;执法体制改革进展不均衡,还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制审核不严格、罚缴分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面开展工作的重要一年。我省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依规施政、依纪从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在党委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突破年和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深化“四办”改革,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四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五是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六是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按要求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强化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监察监督。七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预防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八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创新学法方式,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特此报告。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