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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生态建设
  • 时间: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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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生态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退牧还草和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建设,把生态建设和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取得明显成效。

    一、2009年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情况

    2009年,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实施顺利。完成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三北四期工程建设任务368.41万亩。完成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投资2.43亿元,围栏建设任务1100万亩,截至2009年底,全省草原围栏建设面积累计达到8625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96平方公里,其中新修梯田119.01万亩,造林83.68万亩,种草35.34万亩,封禁治理69.33万亩,其它措施7.04万亩,建成各类淤地坝120座,各类小型水土保持拦蓄工程4537座(处、道)。完成义务植树7447.3万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58个。全面完成了全年生态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是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成效明显。2009年,落实中央和省林业建设投资32.1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8.30亿元,省级投资2.20亿元,引用外资0.16亿元,落实林业贴息贷款1.53亿元。积极推进敦煌生态环境保护和甘南州黄河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区项目建设,开展了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等重点规划编报工作。顺利实施了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争取国家今年新增我省补偿面积1406.47万亩,使补偿总面积达5060.1万亩,年补偿资金2.53亿元。对外合作交流有了新进展,15个正在执行的林业外资项目进展良好。

    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批示,对林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上确定的合水、泾川等7个试点县(区)林改工作规范有序,进展顺利,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截止2009年底,7个试点县(区)完成勘界确权601.55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2%。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全面部署了林改工作,明确提出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

    三是人工种草和草产业开发初显成效。2009年年初,我省各地旱情比较严重,许多地区以草补农,使人工种草和草产业发展继续保持了稳定发展势头。全省完成种草面积470万亩,其中多年生牧草287万亩,一年生163万亩。多年生牧草留床面积面积达到1782万亩,比上年增长1.3%,优质牧草种子基地面积达到23.5万亩,比上年增长6.8%。我省每年向国内外市场提供各类牧草种子5000多吨。目前,全省牧草良种覆盖率达到60%,优势产区达到85%以上。全省逐步形成了抗旱、抗寒、高产、优质等各具特色的牧草种子生产加工基地多处。全省草产业开发稳定增长,新增草产品加工能力3万吨,草粉、草捆、草颗粒等草产品商品量达到64万吨,比上年增长10.3%。草产业带动了种植结构的调整,牧草种植比例不断加大,在优势产区,草产业已发展成为有一定实力的优势产业。

    随着省委省政府促进农牧民增收 “六大行动”的实施,在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计划中,省政府投资1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甘南州人工草地建设,有力加快了甘南州退耕还草力度,新增多年生种草面积10万亩,累计达到20万亩,比上年度增长100%。定西市年内完成多年生牧草种植18.51万亩,一年生牧草31.48万亩。累计建成万亩苜蓿片带5个,千亩片带35个,百亩点584个,初步形成了“北部紫花苜蓿,东部红豆草,南部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的四大特色牧草生产业格局,有力地推动了草产业开发利用。

    四是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和草场承包工作进一步理顺。认真贯彻落实《草原法》和《甘肃省草原条例》。落实草原征占用分级审核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征占用草原的审核审批工作,依据《甘肃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办法》,着重抓好铁路、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建设的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2009年征收恢复费529万元。以项目形式向有关市县下达草原植被恢复费1000万元,全面启动了有关工程建设区域的植被恢复工作。结合退牧还草工程实施,稳步推进草原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经营使用权,为保护建设草原打下了良好基础。2009年全省完成草场承包面积260万亩。2009年底,全省草原承包面积达1.83亿亩,占全省草原面积2.68亿亩的68.3%。认真开展基本草原保护工作,在肃南、碌曲、山丹、永昌四县完成基本草原划定3446万亩。

    五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稳步推进。积极组织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天水市耤河示范区(二期)、刘家峡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蒲河流域庆阳示范区、葫芦河流域平凉项目区、庆阳市砚瓦川示范区和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等。各项目区依据区位优势,按照“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的治理思路,把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机结合,示范效应逐步显现,辐射带动面不断扩大。

    六是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 林地林权管理更加规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全省二类调查工作有序展开。认真开展了“绿盾三号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加大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实现了省直重点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零种植”的目标。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

    针对草原鼠虫害应急防控和防火工作,做到了早部署、早预警、早防治和组织动员、物资储备、技术保障、信息传递及时到位。从6月初至10月,各级草原部门加强了草原鼠虫害预警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和害情周报制度。全省完成草原鼠虫害防治1024万亩,其中:防治草原虫害388.5万亩,鼠害636万亩,建成草原无鼠害示范县4个。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狠抓草原火灾的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防控及日常性防范工作,严格执行防火期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排除草原火灾隐患,年内无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

    我省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干旱和降雨稀少的影响,历年造林特别是荒山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偏低,补植补造任务量大面宽。二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突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仍时有发生。三是防火形势严峻,病虫害危害严重,生态资源保护压力日益增大。四是淤地坝建设受控制面积的限制,许多坝系坡面治理措施配套跟不上,给淤地坝造成很大的防洪压力,淤地坝防汛任务繁重。五是部分生产建设单位法制观念不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薄弱。

    二、2010年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生态建设和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完善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开创生态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重点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18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90万亩、封山育林90万亩。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切实提高国土绿化水平。进一步加强重点公益林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各类草原保护建设项目,按期完成农业部下达的945万亩退牧还草围栏建设任务,2万亩的飞播牧草任务,60万亩的无鼠害示范区建设,220万亩的草原鼠害防治任务,450万亩的草原虫害防治任务。

    二是加大生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认真做好《甘肃省林业发展“十二五”和中长期规划》以及三北、天保、退耕等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开展《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与生态恢复》、《敦煌及疏勒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两江一水生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与人饮工程、林区道路建设、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投资有新的突破。根据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水土保持投资取向,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立项和审批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编制储备一批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储备和争取工作。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提高生态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三是不断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紧紧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继续抓好全省经济林果、花卉种苗、森林生态旅游、林木林副产品加工、综合养殖和林下经济为主的林业产业建设,逐步实现林产业经济结构由资源主导型向技术主导型转变,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模式由单一国有型向多元混合型转变的目标,把林业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林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


(曹力耕   李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