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2018年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2018年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陇西县住房和城建局以陇住建发[2018]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地方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西县市政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安装信号灯6组,其中框架式信号灯15个,单悬臂式信号灯4个,语音显示屏人行横道灯38个,限速标志牌8套,减速振动标线552.54㎡,斑马线和停车线共计140.9㎡。工程概算:151.49万元。
2.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内容。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18年7月25日开工,2018年8月25日完工,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报名时间:2018年 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09日(09时~11时00分,15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甘肃博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西县巩昌镇东大街综合楼四单元102室)
4.3需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岗位证书;④投标人近三年(指 2015 年6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以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单位介绍信;⑦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两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9日(09时~11时00分,15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5 获取方法:现场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陇西县市政管理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市政管理所
联 系 人: 樊志伟
电 话: 1899320958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刚
电 话:13830266656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