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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排危除险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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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排危除险工程项目已由定西市自然资源局(定自然资源发【2024】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

1陇西县上河蒲不稳定斜坡(潜在崩塌)治理工程:I 型挡土墙112.57m,I 型排水渠115.58m,消力池1口。

2陇西县昌谷小学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治理工程:I 型挡土墙20.85mm,III 型挡土墙62.75m。

3陇西县闫家门小学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治理工程:I 型挡土墙38.91mm,II 型挡土墙69.15m,瓦片状排水渠145.07m。

4陇西县桌儿岔村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治理工程:拦土坝1座,I型排水渠174.67m,II型排水渠528.47m,过水路面48.17㎡。

5陇西县小干川村东儿去滑坡治理工程:III型排水渠90.89m,消力池1口。

2.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01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29日,总工期120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原国土资源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须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01日至2024年0508日;

4.2 获取地点: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陇西县龙熙臻品二期19号楼1单元402室)。

4.3 获取方法:领取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定西市陇西县东城路

联 系 人:王平

联系电话:1519323629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天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西县龙熙臻品二期19号楼1单元402室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13399326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