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创建美丽河湖 擦亮生态底色
  • 时间:2024-02-20
  • 点击:1
  • 来源:甘肃省水利厅网站

2023年,玉门市持续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

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履职尽责能力

一是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3次,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听取研究河湖长制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河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制定下发总河长令1份,进一步细化“七大任务”,分解下达全年重点工作,与各乡镇、农场签订河长制责任书16份,靠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河、湖定期巡查检查,河湖长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深入一线、现场督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第一时间进行问题整改,切实担负起保护河湖各项工作的责任。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河长通过省河长制APP巡河7000余次,占任务的179%,累计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20处,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负责。

完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目标任务

一是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总河湖长2名,县级河湖长6名,乡镇级河湖长60名,村级河湖长52名,县级警长2名,乡镇级警长14名。全市设立河湖长制公示牌150余块,部分乡镇还设立河湖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建立起了县级总河湖长-乡级河湖长-河湖警长-村级河湖长-护河员、保洁员为一体的河湖长制网络体系。二是进一步深化玉门市河湖长制“三书一令”通报监管机制和“三联会商”执法监管机制,下发河湖长制工作提醒5次、“整改通知书”11份,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和执法活动,有效扩大和强化了河长制工作刚性推进力。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争取市级资金1.044万元用于河湖视频监控及运行维护等信息化建设;县级财政安排河湖长制相关资金260万元,其中:玉泽湖公园管护费及绿植病虫害防治项目200万元,河湖长制、水保、机电井维修工作经费60万元;同时向县财政局争取河道治理项目资金433.87万元,为河湖治理保护奠定了基础。

抓住综合施治,提升河湖环境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加强取用水管理,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双控考核体系,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7391亿m3;强化取水计量设施日常监督管理,更新改造机电井计量设施21套。同时,进一步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合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开展非法机电井专项整治行动,封填违法机电井38眼,完成了2023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二是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全力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市节水型机关、学校、小区覆盖率分别达到56.12%、31.11%、63.64%。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持续控制在6.8%,大中型灌区斗口计量率达100%。同时,加强工业节水,2023年,万元工业增加值为182.4亿元,工业取水总量0.3312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1.8m3/万元,同比降低16.9%。三是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以水质达标、水环境改善、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年内水功能区、国控、省控断面、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100%达标,各水质断面稳定向好。同时,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年内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8%,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四是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严格落实农村河湖、渠道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落实保洁员、护河员、巡河员有序开展巡查保洁工作制度,做好河湖巡查、保洁、管养工作。年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农村均无黑臭水体。

(撰稿:窦莉、刘自超;初审:李生军 终审:吴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