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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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省水利厅网站
近年来,平川区水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创新发展理念,统筹部署,狠抓落实,积极发挥信用在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诚实守信水利市场环境的作用,全区水利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推广水利建设领域信用承诺制。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目录和行政权力清单,梳理有关事项并出台信用承诺制工作实施细则。在水利行政审批窗口发放信用承诺制事项宣传册,规范承诺格式和内容。
实施水土保持领域信用评价。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要求,将水土保持纳入生态环境信用建设体系,实施水土保持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水土保持信息,对“未批先建”“未报批重大设计变更” “未实施防护措施”“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监管。
大力推行信用信息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对存在问题的市场主体应督促整改,对问题较多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加大抽查比例,必要时应实施信用惩戒。同时,对存在较重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要落实失信惩戒,对履约情况良好的市场主体予以表彰通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进行认定、发布,落实好奖惩措施,营造全区水利行业知信、守信、用信良好氛围。
优化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依托“信用中国”网站、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集中归集和公示上,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应公开、尽公开”,发生的业务及时按照程序进行报送,确保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明确专人专责,做好“双公示”报送各项工作,在“双公示”瞒报、漏报“双清零”基础上,实现合规率、及时率达100%。同时,在“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及时、合规归集有关数据,建立常态化数据归集共享机制。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奖惩机制。按照权责清单要求,在行政管理、行业监管、公共服务等活动中建立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关联管理机制,利用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构建水利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撰稿:李生辉 审核:雒焕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