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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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省水利厅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从3月15日以来,平凉市水务局联合市水土保持总站开展了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向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果断“亮剑”。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一是强部署细安排。为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市水务局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市水土保持总站站长、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副组长,专门协调本次专项行动,各县(市、区)水土保持站站长、预防监督站站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具体实施,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整个行动分为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全面总结三个阶段,按照时限节点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强排查细梳理。以国、省、市级各类监管平台为主,结合现场核查,对2021年以来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缴纳补偿费”“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详细排查梳理,对193个违法违规项目建立问题清单,开展集中整治。每个县(市、区)固定1名联系人,每月14日、29日将动态整改台账报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度行动开展情况,千方百计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保证专项行动不落空、不走样。三是强监督严执法。围绕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重点工作内容,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约谈、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醒函、督办函等多种方式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同时加强与税务、交通、住建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联合检察院对整改不力的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建立司法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或拒不整改的27个生产建设单位下发了检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经过专项整改行动,共补编水土保持方案30个,督促27个项目完成自主验收,完成方案变更手续1个,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历史欠账498万元,今年已征收到位水土保持补偿费2215.88万元。四是强宣传重引导。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向项目业主单位重点宣传讲解违法典型案例、违法责任追究等,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水土保护意识,增强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学法守法意识,营造了全社会严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在灵台县梁原乡安冯村建成了首个市级水保文化宣传阵地,集中宣传水土保持的常识、意义和成果,既引导了当地群众提升水土保持国策意识,也成为周边中小学生科普实践教育基地,培养青少年水土保持意识。
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水土保持监管秩序,提升了水保行业的整体水平,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建立了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建立了司法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了日常监管,实现了从被动查处到主动预防的转变。三是创新和丰富宣传载体,针对不同群体,多渠道宣传了水土保持国策,提高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关注度。
下一步,平凉市水务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撰稿:李小康;审核:刘苏杰;编辑:戴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