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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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把握数据灵魂的关键环节。为持续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近年来,甘肃省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保障监测数据质量,严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
一是持续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和《甘肃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甘办发〔2018〕16号),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监测全过程和监测结果的质量控制,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
二是发挥技术优势,强化质量监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检查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能力”为原则,通过核查资料和现场检查,对机构的资质认定情况、监测能力范围、人员技术能力、仪器设备管理、标准物质使用、监测报告完整性及原始记录真实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是开展实验室能力考核,以考促训提能力。为掌握并监督全省环境监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对全省14个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在我省提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每年开展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工作,检验各监(检)测机构监测数据准确性的同时,检查各监(检)测机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有效提升全省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规范性及有效性。
四是开展持证上岗考核,促进技术交流和传递。为加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监测人员的整体监测技术水平,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地市级监测骨干力量和专家团队,在第一现场发挥“传、帮、带”作用,加深了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对监测能力持续提升的重要性以及科学监测、规范监测的认识,为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环境管理的“顶梁柱”。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将持续紧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的目标,不断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以高水平质量管理助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严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