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甘肃政法大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4-05-09
  • 点击:0
  • 来源:

甘肃政法大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F2024GC010

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期限:在接受甲方委托后,30日内完成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提交技术评审;技术评审通过后10日内修改完成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应标准如发生变化,应按照新的检测标准实施,费用不予增加。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预算金额:9.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甘肃政法大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供应商需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技术服务经营业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原件须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5)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须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上网站查询截图的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及地点:甘肃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3331室)现场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网(http://ztbcgglzx.gsupl.edu.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6楼招标办公室)

3.磋商时间:2024年5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电话:0931-760142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甘肃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红

电话:0931-7601428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