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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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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6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实施食品安全惠民工程是今年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10项32件”实事之一。目前,《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省工商局 二○一二年二月)


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惠民工程顺利实施,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658个工商所配置1套多参数食品安全检测仪;为县市区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专用车86台;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店1000个。
二、建设标准
(一)工商所多参数食品安全检测仪。
1.主要功能:快速检测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硼砂、蛋白质、双氧水、溴酸钾、苯甲酸钠、山梨酸、苏丹红、丙二醛、孔雀石绿、工业碱、食醋掺工业乙酸、三聚氰胺、味精谷氨酸钠、甲醇、糖精钠等项目。
2.基本配置:主机1台,配件箱1个(包括每个参数试剂各50批次、数据线、超声波清洗仪、掌上电子天平、微量移液器、一次性样品处理杯和吸管、旋盖塑料管、记号笔、比色皿、剪刀等)。
(二)县市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1.主要功能:利用车载食品安全检测专用设备对各类食品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移动式检测。
2.基本配置:车载试验台、工作柜、冰箱,电动洗手池、配电系统、石英砂塑胶地板、紫外线消毒灯、笔记本电脑、药物残留检测仪、多参数食品检测仪等。
(三)食品安全示范店。
1.创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地2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经营户,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
2.创建标准:(1)经营证照悬挂规范,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已办理健康证,并按时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店容整洁,货物摆放有序,散装食品管理规范,冷藏设备齐全;(3)明码实价,无价格欺诈,不短斤少两;(4)严格自律,制度完善,食品质量有保证,定期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5)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6)店堂内无虚假广告,所经销食品商标合法有效;(7)经营散装食品或农副产品的要有“厂场挂钩”、“厂地挂钩”等准入协议;(8)全面运用食品经营电子监管系统,所有经销食品都要有电子“一票通”台账。
3.基本配置:标志牌、制度牌、档案柜、资料盒、监管公示牌、电脑或食E通设备。
各市州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资金筹措
所需资金3790万元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四、方法与步骤
食品安全惠民工程自2012年2月开始至2012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制定方案(2012年1月—2月)。各地有关部门要以召开专题会议、制作专题节目、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省政府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扩大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知晓面和影响面。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目标责任制。
第二阶段:调查登记,开展调研(2012年3月—4月)。各地要在2011年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的基础上,按照查漏补缺、夯实基础、合理布局、提升功能的原则,对需要补充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进行登记,对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和分布等情况进行调研,合理确定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分布区域,动员食品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认真组织,规范实施(2012年5月—8月)。按照实际需求,完成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工作制度,做好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检测水平;按照创建条件和标准认真培育食品安全示范店,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完善措施(2012年9月—10月)。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对食品安全惠民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不足、改进工作,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工商局在完成对各地工作情况综合评价和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命名,向社会进行公告,并做好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
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实施食品安全惠民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加强经费支持,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工商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财政、卫生、农牧、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机制,注重长效。要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着力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体系,充分发挥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基层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全面开展食品检测和风险监测。大力推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要注重发挥示范作用,做到创建一家,示范一片,带动一批。充分发挥“一专三员”作用,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意义和作用,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食品安全惠民工程的良好氛围。


附件:食品安全示范店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