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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25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永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马自学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中 省环保厅厅长
成 员:郑玉生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温隆家 省工信委副主任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 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董光国 省环保厅副厅长
周应军 省建设厅副厅长
杨成有 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晓明 省卫生厅副厅长
牛向东 兰州市副市长
王万平 嘉峪关市副市长
马得明 金昌市副市长
李 丽 酒泉市副市长
成广平 张掖市副市长
胡细如 武威市副市长
齐永刚 白银市委常委、副市长
雷 鸣 天水市副市长
杨 军 平凉市副市长
黄继宗 庆阳市副市长
刘富春 定西市副市长
王月成 陇南市副市长
王建华 临夏回族自治州副州长
王 砚 甘南藏族自治州副州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办公室主任由王建中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