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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12年,各市州、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住房保障责任,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措施,全省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项目开工率、主体竣工率、当年和历年结转项目竣工率分别达到了106%、88%和118%,农村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4%,建设进度位居全国前列,全面超额完成了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任务。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在201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巩固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市州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探索建立住房保障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努力推动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实现新跨越。
附件:2012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14日
附 件
2012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一)市州政府。
一等奖:武威市、庆阳市、天水市、酒泉市。
二等奖:张掖市、嘉峪关市、白银市、甘南州、兰州市、陇南市。
三等奖:平凉市、临夏州、定西市、金昌市。
(二)先进单位。
省林业厅、省农垦集团公司、红古区规划建设局、张家川县房管局、白银区房管局、嘉峪关市房管局、敦煌市房管局、甘州区房管局、金川区建设局、凉州区建设局、通渭县建设局、环县房改办、崆峒区建设局、礼县建设局、卓尼县建设局、临夏县建设局。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
(一)市州政府。
一等奖:平凉市、庆阳市、临夏州。
二等奖:酒泉市、天水市、甘南州、白银市。
三等奖:兰州市、张掖市、武威市、定西市、金昌市、陇南市、嘉峪关市。
(二)先进单位。
临潭县建设局、和政县建设局、宕昌县建设局、灵台县建设局、庆城县建设局、甘州区建设局、肃州区建设局、凉州区建设局、永登县建设局、会宁县建设局、武山县建设局、陇西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