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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 时间: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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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2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2011—2020)》实施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冉万祥 副省长

  副主任:李 均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康国玺 省水利厅厅长

      康 军 酒泉市市长

  成 员:魏宝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智军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 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孙玉龙 省环保厅副厅长

      周应军 省建设厅副厅长

      栾维功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杨祁峰 省农牧厅副厅长

      赵建林 省林业厅副厅长

      成荣生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永军 酒泉市副市长

      杨英才 省农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李 峰 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局长

      李 耀 酒泉市水务局局长

      藏 玉 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局长

  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监督落实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和取水总量控制目标。

  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康国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栾维功、李永军和省水利厅总工程师翟自宏同志担任。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