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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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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3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甘肃省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永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马自学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勤和 省财政厅厅长

      张力学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康国玺 省水利厅厅长

      武文斌 省农牧厅厅长

  成 员: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牧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政民 省环保厅副厅长

      何春三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杨祁峰 省农牧厅副厅长

      樊 辉 省林业厅副厅长

      成荣生 省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陈牧原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办公室负责方案、年度计划、子项目的论证审查、审核把关和验收,负责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省财政厅负责整合重大项目资金和相关部门资金,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做好预算审批下达、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参与项目论证、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省农牧厅负责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核实和调整,参与项目论证和竣工验收,提供项目区土壤条件和农业生产相关资料。省水利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项目区各相关项目论证、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整合资金进行重大项目建设。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依法有序实施、资金依纪规范使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