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 时间: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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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4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全省消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保障安全稳定”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快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落实2012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取得优秀成绩的庆阳、兰州、酒泉、白银、定西5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各颁发奖牌1面、奖金10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庆阳等5市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着力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