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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梯田建设2012年度验收考核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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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50号

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武威市、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12年是全面完成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梯田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总结梯田建设工程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更好地指导工程建设,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完成了2012年度梯田建设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2012年,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省农发办共下达梯田建设计划150.03万亩。

  经市州复核,9个市州的47个梯田建设重点县区新修梯田171.35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14.21%,其中:兰州市5.81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52%;白银市14.9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21.3%;天水市27.93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30.27%;平凉市25.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4.61%;庆阳市39.6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35.48%;定西市27.91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1.45%;陇南市13.7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74%;临夏州12.89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1.02%;武威市3.39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2.11%。

  二、省级抽验及综合评分结果

  在县区自查、市州复核的基础上,根据2012年新修订的《甘肃省梯田验收办法》,省考核组对纳入全省梯田建设的47个县区就管理方式、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抽验和综合评价。

  结果表明:47个县区综合评分均在合格以上。其中综合评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达到优秀等次的有36个县区,占47个县区的76.6%;93—95分的县区有11个,占47个县区的23.4%(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2年度梯田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州及县区要继续发扬成绩,不断总结经验,取得更大进步。各有关市州及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保质保量完成2013年梯田建设任务。

  附件:甘肃省梯田建设2012年度验收结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