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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时间:20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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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发〔2013〕4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省内区域合作,整合省市两级的招商资源,建立健全兰州新区和各市州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机制,促进项目向兰州新区集中,打造兰州新区经济战略平台,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的意见》(甘发〔2012〕1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州新区开发建设政策的意见》(甘政发〔2012〕135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市州招商引资引入兰州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工业及信息化(包括农产品加工项目)、现代服务业等项目。入驻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兰州新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兰州新区对于项目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合作模式

  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的项目,按照项目分类进入新区规划的产业园区,兰州新区原则上不单独为各市州划定产业园区。对于能够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和特殊政策的市州,经报请省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同意,可由市州按照新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在相应产业区内建设独立产业园。招商市州负责项目的洽谈引进,并督促项目开工建设,园区基础设施由兰州新区统一规划并投资建设。

  三、分配机制

  (一)统计指标。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的项目,自项目落地开始,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工业增加值、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由统计部门分别纳入各自统计考核范围,招商市州与兰州新区按7∶3比例进行核算。

  (二)税收指标。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的项目产生的税收中兰州新区留成部分,按比例在两级或同级政府之间分享,并在每年年终由省级财政部门结算。项目税收的分享比例为:自企业税收实现之日起3年内100%归招商市州,以后每年招商市州与兰州新区按7∶3比例分享。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准入审核。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的项目,经招商市州审核合格后,由兰州新区管委会报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招商市州和项目建设单位正式签约,报兰州新区管委会备案。

  (二)项目选址。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的项目,由兰州新区管委会按照新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统一进行选址,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土地征收和供应。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的项目,由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失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并按程序供地。

  (四)项目审批。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的项目,由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五)优惠政策落实。各市州引入兰州新区的项目,要在兰州新区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在兰州新区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享受《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中对项目单位土地出让金和税收等奖励由兰州新区管委会统一确定,土地出让金奖励金额由兰州新区管委会承担,其他奖励金额由招商市州和兰州新区管委会按税收分享比例承担,并纳入合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将切实加强对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行政区域产业布局及利益分配关系,拟定“飞地经济”发展政策,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省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市州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工作作为兰州新区规划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纳入工作计划,及时跟踪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加强与新区的衔接协调,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兰州市和兰州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省直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凡是涉及市州引入产业园区的重大项目,一律纳入省重大项目绿色通道,需要上报国家的事项,要积极帮助论证争取,高效办理。省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市州与兰州新区信息通报和具体工作衔接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共建产业园区。省财政厅要负责会同税务部门进行税源联审、办理税收属地界定和确定税收预算级次的工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要负责协助省财政厅做好税收征管及缴库、调库等工作。省统计局要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核定相关经济指标,每月按比例纳入各自统计口径并列子项。

  (三)强化绩效考核。省政府把引入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项目工作作为市州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将工作成效与干部选任和奖励激励有机结合起来。对在引进重大项目、形成产业集群等方面业绩突出的市州、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兰州新区管委会每季度向省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本办法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