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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后重建协调指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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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1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协调指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岷县漳县6.6级地震灾后重建协调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指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永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常务副组长:王玺玉 副省长

  成   员:马自学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嘉毅 省教育厅厅长

        李 平 省工信委主任

        王建太 省监察厅厅长

        肖庆平 省民政厅厅长

        张勤和 省财政厅厅长

        贾廷权 省人社厅厅长

        蒲志强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建中 省环保厅厅长

        杨咏中 省建设厅厅长

        康 军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魏宝君 省水利厅厅长

        康国玺 省农牧厅厅长

        石卫东 省林业厅厅长

        刘维忠 省卫生厅厅长

        武 毅 省审计厅厅长

        孙 伟 省广电局局长

        周兴福 省扶贫办主任

        缪树德 省测绘局局长

        张书余 省气象局局长

        王兰民 省地震局局长

        罗玉冰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

        王祥瑞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黄 强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梅建生 省邮政公司总经理

        包东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汤 澜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协调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岷县漳县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和实施,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包东红同志担任,承担协调指导小组日常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