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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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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13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7月上旬,省环保厅组织五个检查组,对2013年上半年各市州、甘肃矿区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情况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进展情况

  (一)环境保护主要约束性目标。2013年上半年,全省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污染减排约束性考核指标中所列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二)环境质量状况。2013年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有7个,占50%;达到三级标准的城市有4个,占28.6%;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有3个,占21.4%。平凉、武威、陇南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兰州、白银、酒泉、嘉峪关、金昌、张掖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比上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上升;14个城市二氧化氮污染浓度较低,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临夏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低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城市低于国家一级标准限值要求;金昌、临夏二氧化硫平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8.5%、22%,其他城市二氧化硫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全省河流水质监测的50个断面中,按功能类别达标的有38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76%,与上年同期持平。国家考核断面大河家桥、五佛寺、葡萄园、玛曲桥断面水质按功能类别达标,长庆桥断面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17座水库水质均达到功能类别要求。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除定西香泉、天水秦安县和甘谷县、陇南成县孙家坝等个别水源地水质超标外,其余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三)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任务。

  1.总量减排工作任务实施情况。14个市州政府及甘肃矿区办事处均印发了年度污染减排计划,将年度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各市州制定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方案,印发了工作流程,全省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各市州按要求完成了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录入、审核、上报等工作。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及甘肃矿区按照责任书规定共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328780枚,其中绿标293336枚、黄标35444枚,陇南市政府印发了《陇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2.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60个污染防治项目和改扩建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照工程进度正在抓紧建设。各市州辖区内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已建成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率和达标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并规范安全处置污泥。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实施了一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项目,庆阳市制定并印发了《庆阳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

  3.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各市州按要求编制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按时上报了自查报告,制定了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专项检查。组织实施了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和秸秆禁烧工作。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实施,2012年确定的59个县市区、218个乡镇、652个行政村的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已通过了市州环保局的验收和省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抽验。

  4.加大了针对广电类、通信类设施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各市州按要求下发了督促整改通知,要求辖区内广播发射台、电视差转台、移动通讯基站等设施单位积极履行环保手续。

  5.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情况。各市州均已编制了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区域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方案,并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环境执法,加强了环境安全监管;对处在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污口,及时进行了清查或取缔;对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了环境隐患排查,组织企业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演练。

  6.工业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与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各市州根据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成立了组织机构,开展了宣传培训,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目前,各试点企业已完成了自我评估和整改完善工作,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按照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各市州上报了辖区内符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督促辖区内企业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

  (四)工作保障目标。

  1.环保工作责任制及依法行政落实情况。各市州召开了环保大会,将环保目标责任分解到了县市区政府、有关直属部门和重点企业,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措施,靠实了责任,明确了工作进度。按要求制定了环保普法年度培训计划,落实了培训内容,对环境违法企业加大了查处和整改力度,公开违法排污企业的相关信息,接受媒体、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执法责任制,较好地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省环保厅完成了平凉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兰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庆阳西峰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等8项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2.环保机构和“三大体系”建设情况。各市州举办了各类环保专题培训班,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和能力素质。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进行了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了90%以上,制定了辖区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划。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了应急预案,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开展了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班,规范了环境监察人员的着装。按要求开展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国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验收、数据有效性审核,并及时报送了监测数据。按要求完成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污染减排计划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检查和调度情况,截至6月底,各市州列入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国家责任书”)的总量减排项目完成了17个,占项目总数的31%;列入省政府污染减排计划中的工程减排项目有21个完成了年度目标,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2.5%;结构减排项目已完成19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65.52%;管理减排项目达到半年目标要求的有54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73.97%;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已完成了42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3.33%;阶段性减排项目完成了3个,占年度计划任务的7.89%;14个市州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减排项目没有按期完成。天水市的秦安县和甘谷县污水处理工程均为2012年国家责任书项目,但至今不能稳定运行,没有按期通过环保验收;武威市的甘肃赫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目前还未完成整改任务;平凉市的中水崇信发电公司2号机组脱硝工程虽已基本建成,但催化剂安装工作滞后,目前仍未投运,没有按期验收并正常运行。

  (二)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普遍滞后。要求年内建成并正常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减排项目中,主体工程建设、设备安装或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滞后的有16个项目,分别为:西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和清水县、武山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景泰县、靖远县、正宁县、宁县、两当县、西和县、徽县、积石山县、碌曲县、迭部县等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主体工程已建成或基本建成,但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的主要有5个项目,分别为: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厂和会宁县、平川区、合水县等污水处理工程、陇西县污水处理收集管网配套工程;要求年内建成主体工程或开工建设,但目前还未开工的污水处理工程主要有8个项目,分别为:窑街、海石湾、河西堡镇、阿克塞县、肃北县、镇原县、文县、礼县等污水处理工程。特别是榆中县、碌曲县、迭部县、平川区等4个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均为2012年国家责任书项目,但至今还未达到减排目标要求。

  (三)部分工业减排重点项目建设滞后。截至6月底,兰州市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化肥、乙烯、橡胶、石油化工)4个工业废水治理及雨排水综合整治工程、天水市秦安县兴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加工废水处理工程、武威市石羊河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甘肃腾格里酒业食品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张掖市明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碱回收加深度处理工程、平凉市泾川县旭康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厂废水处理工程、灵台皇甫谧肉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厂废水处理工程、灵台县兴隆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回收利用废纸再生浆生产线废水处理工程、酒泉市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嘉峪关市酒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号2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白银市王岘水泥有限公司2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陇南市润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3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甘南州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等项目均未开工。

  嘉峪关市宏晟电热公司新1号和新3号机组脱硝工程、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号烧结机脱硫工程、金昌市金昌发电公司2号机组脱硝工程、张掖市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脱硝工程、白银市中材甘肃水泥有限公司4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号25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中核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等7个工业减排工程建设进展滞后。

  (四)部分已建成减排项目运行不正常,不能发挥减排作用或影响国家减排量核定。已基本完成脱氮除磷改造但氨氮至今不能稳定达标的,主要有敦煌市、陇西县、临洮县、永登县、夏河县和定西市清源污水净化有限责任公司等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定西市清源污水净化有限责任公司和陇西县污水处理厂存在氨氮进口浓度高的问题);已建成近一年,但至今运行不正常的有榆中钢铁有限公司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在线监控数据与监督性监测数据差异较大或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有西固区、和政县等污水处理厂,静宁污水处理厂进口没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麦积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曝气设备损坏,均未及时修复;武都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变化异常。此外,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号烧结机脱硫工程虽已建成,但还没有达到正常运行的目标。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工程建设普遍滞后。截至6月底,全省有86.7%的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减排项目还未完成。其中,张掖市(38个项目)、陇南市(33个项目)、白银市(15个项目)、金昌市(13个项目)和甘南州(1个项目)没有完成1个项目;天水市只完成了1个项目,还有33个未完成;武威市只完成了3个项目,还有29个未完成;平凉市只完成了7个项目,还有29个未完成;庆阳市只完成了8个项目,还有24个未完成;兰州市只完成了6个项目(包括已关停的3个),还有21个未完成;定西市只完成了5个项目,还有14个未完成;临夏州只完成了6个项目,还有14个未完成;酒泉市完成了9个项目,还有6个未完成。此外,广电类设施履行环保手续工作进展较慢。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内容,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推进措施,加快推进计划内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督促上半年还未开工或建设滞后的火电、水泥、钢铁、石化、食品加工和造纸等重点企业,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强化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减排任务。

  (二)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各市州要加强对减排设施运行的监管,重点做好已建成和在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燃煤电厂、钢铁、水泥、有色、造纸等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施验收、有效性审核和数据联网等工作,确保在线监控传输数据的准确性,为污染减排核查提供准确依据。要进一步加强核辐射安全监管,严格环境执法,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监测和应急能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市州政府要按照年初责任书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列入国家年度减排责任书中的重点减排项目的调度、督查和考核力度,加强污染减排形势分析,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年度国家责任书和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