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金塔锦昊风能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涉及文物事项的批复
- 时间:2025-12-08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甘政函〔2025〕139号
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金塔锦昊风能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涉及文物事项的请示》(甘文局发〔2025〕1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沙窝壕堑(长城编码为620921382202040008)、鸳鸯池壕堑2段(长城编码为620902382202170005)、肖家牛庄子壕堑2段(长城编码为620902382202170003)等3处长城点段保护范围内实施金塔锦昊风能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二、你局要指导酒泉市和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文物局意见实施该项目。
三、你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金塔锦昊风能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涉及文物事项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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