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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4—2020年)
  • 时间: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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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全省食物有效供给,优化食物结构,强化居民营养改善,根据《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发展方式,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促进营养均衡发展,不断改善生产与消费结构,着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切实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全面促进与改善居民营养健康水平提供物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强优质新品种研发与推广,加快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食物数量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协调。

  ——坚持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现代营养理念与健康营养需求引导主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和合理消费,逐步形成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格局,促进生产、消费协调发展。

  ——坚持优势与特色相统一。根据不同地理气候条件,宜粮则粮,宜畜则畜,宜菜则菜,宜果则果,突出重点,合理补充。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丰富全省居民的“菜篮子”和“米袋子”,为全省居民提供充足的优质特色农产品。

  (三)发展目标。

  1.食物生产量目标。不断优化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稳步增强食物供给能力。到2020年,全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油料总产量达到75万吨,蔬菜总产量达到1700万吨,水果总产量达到750万吨,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805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5万吨。

  2.食物消费量目标。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控制食用油和盐的消费量。到2020年,全省年人均消费口粮145公斤、食用植物油10公斤、肉类35公斤、蛋类6公斤、奶类25公斤、水产品2公斤、蔬菜200公斤、水果80公斤。

  3.营养素摄入量目标。保障充足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量,控制脂肪摄入量,保持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量。计划到2020年,我省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250千卡左右,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50%,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约78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比例在45%以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我省居民健康需求。

  4.营养性疾病控制目标。到2020年基本消除我省营养不良现象,控制营养性疾病的增长。我省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低到7%以下;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全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其中,孕产妇贫血率控制在17%以下,老年人贫血率控制在15%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居民超重、肥胖和血脂异常率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稳步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按照稳面积、提单产、保总产的思路,继续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实施粮油作物高产创建。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探索有效的种粮补贴方式,扩大补贴规模,提高补贴标准,扶持发展一批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围绕菜果生产,积极推广组装式全钢架日光温室和全钢架大棚建造技术、设施蔬菜轻简化栽培技术、苹果园矮砧密植支架栽培技术,实施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量,提高防控效果。围绕规模养殖发展,重点推广完善“康美”肉牛生产模式,“前进”奶牛生产模式、“陇原中天”肉羊生产模式、“正大”生猪家禽现代畜牧业生产模式及“五良”(良种、良舍、良料、良医、良法)配套技术,提高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大对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强乡镇等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向村社和生产基地延伸,确保生产一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每年创建5个以上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备的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应急体系,市级质检中心和80%以上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和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部达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监管能力能够完全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有机质提升等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加快非耕地设施农业建设和老劣果园更新改造步伐。全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和家庭牧场的建设,加快传统养殖小区和低层次的规模化改造。加强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

  三、发展重点

  (一)重点产品。

  1.优质粮油作物。陇东南重点发展优质冬小麦,河西和沿黄重点发展优质春小麦,中东部重点发展优质小杂粮,中东部旱作区重点发展优质旱地玉米,中部重点发展优质淀粉型和菜用型马铃薯,河西重点发展全粉及薯片薯条型马铃薯。在陇东南重点发展双低油菜和胡麻等油料作物,河西重点发展春油菜和油葵,将武都区油橄榄作为木本油料作物加大扶持力度。

  2.优质蔬菜水果。在全省范围内发展露地蔬菜(高原夏菜),陇南部分市县发展菜用型冬播马铃薯。河西及沿黄地区发展以土墙全钢架组装式日光温室为主、钢架大棚为辅的设施蔬菜,尤其在河西地区大力推广非耕地设施蔬菜和有机无土栽培等无公害生产技术。中东部地区以全钢架大棚和中小拱棚为主,适当发展全钢架组装式日光温室。大力发展水果业,在陇东南重点发展苹果产业,白银、兰州、武威等市以梨为主,天水、兰州以桃为主,天水、武威、张掖、酒泉以鲜食葡萄和酿酒葡萄为主。

  3.肉蛋奶产品。河西、中部和南部以发展肉羊产业为主,陇东、河西及甘南牧区以发展肉牛产业为主,临夏县、临泽县、凉州区等重点发展奶牛养殖。在沿江、沿湖和沿河建设一批渔业区、渔业带。

  (二)重点区域。

  1.贫困地区。采取扶持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食物消费水平。创新营养改善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当地食物资源。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采取营养干预措施,实现贫困人口食物与营养的基本保障和逐步改善。

  2.农村地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商贸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城镇现代物流业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开拓农村食物市场,方便农村居民购买。

  3.流动人口集中及新型城镇化地区。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饮食条件,加强对在外就餐人员及新兴城镇化地区居名膳食指导,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模式,控制高能量、高脂肪、高盐饮食,降低营养性疾病发病率。

  (三)重点人群。

  1.孕产妇与婴幼儿。做好孕产妇营养均衡调配,重点改善低收入人群孕妇膳食中钙、铁、锌和维生素A摄入不足的状况,预防中高收入人群孕妇因膳食不合理而导致的肥胖、巨大儿等营养性疾病。大力倡导母乳喂养,重视农村地区6个月龄至24个月龄婴幼儿的辅食喂养与营养补充,加强母乳代用品和婴幼儿食品质量监管。

  2.儿童青少年。着力降低农村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缺铁性贫血的发生率,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营养保障工作。遏制城镇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增长态势。在中小学开展食物与营养知识专题专题教育,加强对教师、家长的营养教育和对学生食堂及学生营养配餐单位的指导,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强化营养干预,加大蛋奶供应,保障食物与营养需求。

  3.老年人。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健康需要的食物产品,重点发展营养强化食品和低盐、低脂食物。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与膳食引导,科学指导老年人补充营养、合理饮食,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4.少数民族群众。在尊重各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基础上,着力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食物与营养发展工作,开展营养监测与膳食指导。

  四、政策措施

  (一)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在深入实施“健康中国2020战略”以及“甘肃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行动”的基础上,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大力开展营养与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高全民营养意识,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树立科学饮食理念。研究设立公众“营养日”。开展食物与营养知识进村(社区)入户活动,加强营养和健康教育。根据国家发布的膳食指南,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定期在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人流集中地发放。发挥主要媒体对食物与营养知识进行公益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增强营养知识传播的科学性。加大对食物与营养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强流通、餐饮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大营养监测与干预。在目前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居民营养与基本健康监测工作,进行食物消费调查,定期发布甘肃省居民食物消费与营养健康状况报告,引导居民改善食物与营养状况。同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老少边穷地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就餐环境。

  (三)加快食物与营养科技创新。针对食物、营养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引导企业加大食物与营养科技投入,加强对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究。加强对新食物资源开发和食物安全风险分析技术的研究,通过科技创新提高食物安全水平。加强食物安全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促进食物安全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深入研究食物、营养和健康的关系,及时修订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标准,推动食物营养水平持续提升。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针对制约食物生产、食品加工、食物消费和营养改善四个关键环节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逐步建立由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协商解决食物与营养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