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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 时间: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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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甘肃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甘肃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我省“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知识结构为主线,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战略任务,大力加强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顺利实现我省“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紧扣中心,按需施训。以培训需求为导向,围绕“十二五”期间我省科学发展战略目标,筹划公务员培训工作。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公务员个人成长需求,实现公务员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

  2.注重质量,提高实效。坚持将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和实效作为基本要求,将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培训质量的根本标准,注重能力建设、学风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公务员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和本领,努力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

  3.创新方式,科学施训。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坚持普及型培训与个性化、差别化、提高型培训相结合;坚持封闭式培训与开放式培训相结合;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情景模拟、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对策研究、实地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培训教育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4.依法培训,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培训,依法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做好公务员培训的整体规划、班次设计和考核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基本目标。

  5年内对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1遍。其中,担任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普遍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培训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培训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基本形成以省、市行政学院为主体,多层次、多渠道、分类别、重实效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新格局。通过培训,全省各级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和本领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深化四类培训。依托甘肃行政学院和市州以下各级公务员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好四类培训。

  (1)规范开展初任培训。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参加不少于10天的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100%,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试用期满后不能任职定级。初任培训以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内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公共科目、统一教材、统一证书、统一宣誓,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岗位要求和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突出做好任职培训。根据不同职务层次确定的培训目标和内容,着力提高晋升职务公务员胜任新岗位的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重点培训新任职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参训学员的政治素养和科学管理能力、驾驭局面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3)强化专门业务培训。政府各部门根据不同业务部门和岗位职责需要,从改善知识结构、加强知识储备入手,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加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力度,着重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4)全面开展在职培训。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增强公务员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做好公共管理核心课程、法律法规、电子政务、心理学知识等培训,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及胜任岗位履职能力培训,促使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提高素质。

  2.协调作好东西部对口培训。继续主动协调争取中央和东部经济发达省区对我省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的支持,重点加大部分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县级以下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力度,突出培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区域经济发展、现代农业、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对口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年内实现东西部对口项目培训公务员3000人,其中,由省公务员局协调组织对口培训500 人。

  3.全面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积极实施“基层公务员轮训工程”,认真执行基层公务员定期轮训制度,“十二五”期间将全省基层公务员全部轮训一遍。对乡镇公务员,加强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加快发展、服务群众和改进作风等方面的培训;对街道、社区公务员,加强依法办事、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发展社区事业、构建和 谐社区等方面的培训;对公安、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执法部门的一线公务员,重点加强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公正、公平、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逐步建立公务员远程教育网络。与中央和东部经济发达省区的远程教育专业机构合作,创建我省公务员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开发精品电子课件,推行公务员网上自主选学。建立健全开放、兼容、共享的全省公务员培训网络,逐步实现网络培训和培训管理信息化。推动各地、各部门运用计算机网络、远程教育等手段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推进全省公务员培训方式创新。

  (三)培训重点。

  1.思想政治理论。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培训,大力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国情省情和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培训。教育公务员深刻领会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立场、基本观点和科学方法,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依法行政。深化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重点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的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一线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综合素质。继续开展公务员应急管理、国防教育、科技知识、心理健康以及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做好学历学位教育,鼓励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积极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稳步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改善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学位结构。

  4.职业道德。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题,以培养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目标,大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专题培训。重点加强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公务员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公务员培训机构要强化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计划、周密安排。省公务员局要强化宏观管理,履行整体规划、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完善制度等职能。市州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统一调训、监督管理、质量评估、效果反馈等工作。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每年要对本地、本部门培训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二)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及其他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利用各类普通高等院校的质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鼓励各地、各部门建设各类实践教育基地,为公务员培训提供直观、生动的讲堂。探索建立省、市两级师资库,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及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队伍建设,省公务员局在5年内对全省公务员培训管理人员轮训一遍。

  (三)完善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定期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公务员培训的约束力,发挥培训激励机制的作用。重点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晋升处级(含处级)以下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任职培训的管理和考核。

  (四)创新公务员培训方法。加强公务员培训理论和培训方法创新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双讲式、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经验分享式等现代成人培训方法,采取个性化、差别化培训,增强培训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培训效果,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五)切实落实公务员培训经费。各级政府要把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积极探索引进市场机制,加大培训经费投入,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要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使用办法,加大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公务员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培训班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禁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维护公务员培训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