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日期:2009-05-06  来源:

第五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比较优势。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继续实施大型泵站、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雨水积蓄、抗旱防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引大供水结构优化、农业产业化水利配套、节水增效示范10大工程。新建尖山庙水库、石门沟水库,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以秦王川为重点的“三电”、“西电”、“和电”大型灌区建设,增强对水、土地资源的调剂能力。继续推进节水灌溉示范工程,扩大有效灌溉面积。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小型提灌工程改造、自流灌区工程改造。加大中低产田及盐碱渍害改造和治理力度,加强土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不断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六小工程”,扩大建设范围,提高工程质量。建设和完善农村骨干输变电、供电网络,提高输配电水平和质量。加强农产品加工、贮运及信息服务等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实现乡村通油路、村村通公路。

第二节 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按照发展“城市农业”的要求,突出发展重点,优化结构布局,推进“1113”工程。依据近郊沿河灌溉带、远郊川水区、引大灌区、山旱区的带区分布,优化农业布局,调整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蔬菜、粮食、林果、花卉、水产,以及休闲、观光农业,重点抓好蔬菜基地、设施农业基地、花卉基地建设。
    突出发展特色蔬菜产业。重点发展设施建设,均衡顺季和反季比例,以灌溉区为依托,集中种植,实现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的三高生产。通过扩大面积、更新品种、推广良种化技术,发展设施农业,扩大反季节栽培,向优质、高效、特色、无公害方向发展。引导蔬菜产业向区域化、规模化、效益化方向突破,突出榆中和红古东西两大片蔬菜产业基地的建设,推进30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及食用菌基地建设、60万亩优质外销菜基地建设。实施近郊沿黄灌区精细菜生产基地、远郊川水区秋冬菜生产基地、山区大白菜生产基地,种植绿色产品。蔬菜运销实施“南下西进”绿色通道,积极发展专业市场,组织营销队伍,培育壮大一批加工、仓储、运销龙头企业。建设东西衔接、品种调剂、优势互补的定远和花庄两大蔬菜集散批发中心。到“十一五”末,蔬菜生产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总产量达到250万吨,外销量达到200万吨。
    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种植业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大力提高经济作物和多种经济收入在农业经济中的比重,提高经济作物占种植业的比重和优良品种占粮食生产的比重。建立优质、高效的种植业弹性结构和粮经饲三元结构。突出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重点发展优质专用粮、马铃薯、瓜果三大优势产业,突出抓好百合、蔬菜、花卉、玫瑰四大特色产业。调高养殖业的比重,稳步发展猪鸡养殖业,加快发展肉羊、奶牛和鲜活水产品养殖业,鼓励发展特种养殖业。建立健全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扶持科技示范户,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到2010年,全市粮经饲比例预期调整到45比45比10。

第三节 深化农村和涉农领域的改革

    坚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加快探索建立新的土地流转制度和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土地流转办法,确保农户在土地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适度发展规模经营。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情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逐步实施以税代费,抓好省列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加快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和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系,促进农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逐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改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体制环境。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权利平等待遇,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进城务工人员医疗、大病统筹保险制度,解决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逐步建立特困救助与低保制度相结合的农村特困群体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救助,到2007年建立起城市医疗救助制度,2009年建立城乡一体的低保制度。

第四节 大力发展公共事业

    强化乡村建设规划,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把乡村建设和发展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体系,同步进行规划布局,统筹加以推进。每年统筹安排3至5个镇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以道路、供水、排污、垃圾处理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道路设施配套、安全卫生用水、垃圾集中处理、污水收集排放、园林绿化美化”五位一体的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结合文明城市、文明县区的创建改造农村环境,加强规划与设计引导,通过普及推广与生产、生活有关的新技术和整合土地,改变农村环境面貌。抓好生态文明示范小康村、特色村、整治村的建设工程,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加强住宅建设的规划统筹,加大乡村生产设施、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建设投入,打好农村基础设施攻坚战,整合农、林、水和交通等项目资金,实施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的“三清三改”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统筹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和养护等建设管理。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普九”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消除中小学危房,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到2007年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10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对农民提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引导广大农民加快由体力型向技能型、专业型、知识型转变,提高农民素质。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大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到2010年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村镇文化设施和文体队伍建设,不断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崇尚科学、教育的新风尚。按照“亲民、爱民、富民”的要求,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高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

第五节 加快扶贫攻坚

    坚持就地开发扶贫与有组织劳务输出、易地搬迁相结合,加快以榆中南北山、永登西北部、七里河后山四大片20个乡镇144个村为重点的扶贫攻坚。打好“整村推进攻坚战”,争取国家和省扶贫资金支持,加大市级财政配套力度,整合各方扶贫资金,力争使每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扶持资金达到200万元,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织搞好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增强贫困地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扶贫力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输转工作,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比例,积极拓展新的输转基地,提高劳务输出的质量和规模,稳定转移20万农民到非农产业,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加大贫困移民扶持力度,解决引大灌区部分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对自然条件特别恶劣地区的特困人口,采用易地搬迁进行整体移民。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动员全社会帮助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到2010年彻底解决114个重点贫困村、27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第六章 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

    以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把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目标,在巩固“十五”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以生态环境建设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及保障公共安全为重点,继续推进各项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把兰州建设成为山水园林化、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一节 加快生态建设

    坚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并举,在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抓好退耕还林和各项重点林业工程基础上,确保退耕还林35万亩,荒山造林21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每年新增城市公共绿地100公顷以上。力争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6%以上,城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小流域治理面积70平方公里,到2010年累计治理面积达到5086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38.9%。每年新修梯田5万亩,到2010年基本实现“梯田化”。新增种草面积50万亩,使草地保留面积达到300万亩,覆盖率达到33%左右。全市水土流失得到一定治理,生态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构筑城市绿色屏障。南北两山重点提高林地保护和工程管理水平,巩固绿化成果,在已完成的50万亩绿地面积的基础上,改造、优化28万亩绿地面积。大力营造风景林、防护林、环保林、水保林、经济林。建设九州森林公园、仁寿山森林公园、西固南山森林公园、七里河狗牙山森林公园,构筑城市主城区的绿色屏障。城区绿化以提升优化黄河风情线为重点,继续加大公共绿地、河岸道路绿地、生产生活区绿地建设,提高现有公园、游园、广场、花园绿地的美化、亮化水平。规划建设城市道路外环100里绿色环带,建设园林绿化长廊,凸显“山水城市”特色。全面实施黄河兰州段湿地建设保护工程,围绕黄河小峡电站、柴家峡电站和河口峡电站建设和开发,提高截污降沙、河水自净能力,构建八盘峡、柴家峡、银滩、雁滩、小峡等五大湿地文化景观。优化以黄河和城市人工水面、湿地互为补充的城市水系。
    南部二阴地区,以综合培育,保护天然植被、改造低产林和荒山造林、小流域治理为重点,积极营造水源涵养林、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育草、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扩大森林面积。每年实施天然林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上,新增封山育林1万亩,形成外围生态屏障,使其成为调节环境气候、涵养水源、维持生态平衡、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森林资源基地。
    北部干旱地区,采取预防保护和治理开发相结合的措施,大搞梯田建设,实行封山育林育草,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水土保护林、薪炭林和草业建设,减少新的水土流失。
    河谷川水地区,发挥自然资源和水利设施基础条件,以发展防护林、生态林、经济林和庭院林为主,推进600万亩生态林、防护林建设工程,实施节水灌溉。集中抓好绿色通道和村镇居民点绿化。使村庄居住区林木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乡镇驻地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乡镇四周绿化率达到80%以上,农田林网不低于农田总面积的90%,主干道及乡村道路绿化达到90%以上。

第二节 加强环境治理保护

    全市环境治理的基本目标是: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指数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指数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城区噪声平均值低于56分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95%,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80%,有毒有害垃圾100%集中分类处理,一般工业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处置率达到90%。
    继续以防治城区大气污染为重点,全面实施“123”清洁工程,一年内完成公交车天然气改造,两年完成所有出租车的油改气,三年完成城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完成二热供热管网的东扩北展和西固热电厂西热东输工程建设,扩大集中连片供热,改造、关闭拆除一批小锅炉,巩固和提高蓝天工程成果。对重点工业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和总量控制,关闭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实施黄河兰州段污染综合治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完成七里河污水处理厂和雁儿湾污水处理厂设施配套管网改造建设。做好大通河、湟水河、庄浪河和宛川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使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回用率达到25%以上。深入开展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提高固废物品处理能力,加强对重点企业工业渣场监督管理工作和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解决农用生产资料对环境造成的内源性污染。加强对家禽和人畜粪便以及生活垃圾的管理。推广农村沼气等节能环保农用产品。建立部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大环保投入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立环境监控中心,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第三节 保障公共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6大工作原则,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切实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兰州是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区,且分布较广,对城乡人民的生产生活构成一定的威胁,特别是人类工程活动已成为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防灾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对已确定的337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重点建设南山横向泄洪道、疏浚治理35条城区纵向泄洪道。按照全面规划,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重点做好预防和应急处理治理工作。
    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齐抓,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地震的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助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加强民居工程的抗震能力。建立兰州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做好兰州市与刘家峡水库的震灾预警机制建设和城市紧急情况下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到2010年,基本实现抗御6级地震的目标,80%以上的房屋实现抗震设防,部分重大工程具备地震突发事件紧急处置能力。
    健全全市突发性事件安全应急体系,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共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凡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备案。加强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严格个体诊所、私营医院和食品加工销售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运行管理监督,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强化对传染病的监督检查及疫情监测。
    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执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重特大事故能力。加强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有效地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第七章 社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强化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以扩大就业和加强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为重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以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为目标,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协调机制,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一节 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

    把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优化以市场导向为主的就业机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安置“4050”及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失业人员。继续把社区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开发保安、保绿、保洁服务,托老、托幼、托病服务,家政、送配、保健服务等新就业岗位;倡导推行非全日制工作、弹性工时、家庭工、阶段就业等非正规就业形式。建立再就业基地和创业园区,集中安置失业人员,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重点在小额贷款和主辅分离两个政策难点上有所突破,积极做好大学生就业的指导工作。
    有针对性地对各类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行实用技能培训和再培训,提高技能素质。建立起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推行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接续等“一站式”服务,为失业和下岗人员提供项目咨询、推介选择和培训指导。强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失业率,建立有效的失业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行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市场占有率达到80%以上。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依法扩大覆盖面,逐步将应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单位和人员纳入参保范围。优化养老保险基金统筹机制,规范企业补充保险行为。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工伤、生育保险。逐步建立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政府救济、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倡导社会捐助,保障老人、孤儿、残疾人和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通过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发展社区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城市扶贫力度。

第二节 推进“科教兴市”战略

    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科学技术对全市经济发展支柱产业领域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整合地区科技、人才资源,加强院地、院企的科技合作,形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科研开发体系;支持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进入企业和企业集团,与企业共建技术开发中心,围绕项目、产品组织产学研攻关,帮助企业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技术创新企业,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加大“三项”经费对地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投入,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在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加强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推进产业化。加大高新技术成果向传统产业的渗透、扩散,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引进消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兰州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国家在兰州开展的知识产权、重要技术标准研究、清洁能源行动、西部新材料科技行动“兰白金”基地、河西走廊星火产业带兰州段建设等试点城市和科技专项工作。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加强兰州信息港建设,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到2010年使信息产业的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占GDP的10%以上。提高市民的科学素养和科技意识,普及科技知识和科学方法。
    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优化资源,调整布局,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全社会的教育公平。建立起开放的、多样化的、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城市。高等教育重点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适应就业结构变化,稳步提高大众化水平;继续支持在兰高等院校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完善兰州科教城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与产业结构和就业需求相适应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大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规模。普及城市高中阶段教育,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全面实施课程改革。继续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校校通工程。到2010年建成市级示范性高中2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11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1所。完善教育督导体制,促进依法治校,依法增加教育投入。

第三节 发展卫生事业

    围绕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强化公共医疗卫生的整体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和市、县、乡三级急救医疗网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切实抓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健康教育,形成具有较高水准,反应灵敏,公平合理,高效统一的覆盖全市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引导卫生资源向预防保健领域、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流动。健全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机制,提高公立医院市场竞争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疗市场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和运行监督,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证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全面构建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创建国家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到2010年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达到280个,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加快卫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及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保证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身体健康。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城市脱管人员和农村流动人口,把计划生育工作和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扩建兰州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中心,建成64个标准化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18个中心服务所。到2010年形成具有严格质量保证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网络,覆盖全市95%以上的人群。加强对人户分离人员、下岗分流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实现社区全面属地化管理。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加强人口老龄化研究,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第四节 推动“文化兰州”建设

    继续组织实施“文化兰州”十大工程,进一步繁荣文化事业。“十一五”期间在《丝路花雨》、《大梦敦煌》的基础上,创作一批争获国家级大奖的艺术精品力作,扩大兰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兰州建成充分展现先进文化和兼具黄河文化、丝路文化、民俗文化的特色文化区,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居西北前列。整合兰州及周边地区的文化资源,构筑“兰州文化圈”。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娱演艺业、现代传媒业、出版发行业等重点行业的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农村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继续办好新年音乐会、春节文化庙会、黄河风情文化周、农民艺术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和各类主题性文化活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形成多元投资建设格局。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兰州剧院改扩建,新建兰州市图书馆和博物馆新馆、兰州文化艺术中心、“红色旅游景区”、黄河风情线文化广场、《读者》园区,建设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基地、中国秦腔发展基地和兰州敦煌舞艺术基地。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把文物保护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做好鲁土司衙门、青城古镇、肃王墓、什川名木古树的保护和利用。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有选择地发展具有优势的竞技体育,发展体育产业,积极引导体育消费。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和执法力度,净化文化环境。

第八章 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加快体制改革,坚持对外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十一五”期间极为迫切的重要任务。加快发展,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日益扩大的差距,勇于改革,采取有力措施,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进行体制创新,为兰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第一节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围绕建设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使政府真正成为优质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良好经济社会环境的创造者,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
    继续改革和完善政府职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通行的办事规则,改进经济管理方式,努力实现政府职能从生产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型转变;从提供经济物品向提供制度环境转变;从行政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从集中管理型向依靠市场调控型转变。
    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资源配置的主体。坚持以人为本,更新政府投资理念,加大社会保障、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的财政投入,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福利,切实解决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整合行政资源,降低城市运作成本,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倾力打造法治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和管理监督制度,转变施政理念、创新审批制度。稳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县(区)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权限,逐步建立起市县(区)两级政府权责明晰、设置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架构和运转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推进政府治理制度创新。规范政府在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的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众参与度,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种管理权力之间的协调运作。
    加快政府、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和制定信用技术标准,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健全制度、强化教育、加强监督,努力造就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深化投融资、财税体制改革
    进一步改革项目审批制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取消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项目公示制,建立咨询评估论证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强化重大项目稽查,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探索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继续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改革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完善县区财政体制。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和税制改革,完善税收监管体制,调整财力分配结构,将新增财力重点投向农村和基层的社会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领域。

    三、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构建起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共同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布局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
    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事转企改革。通过联合、资产重组、兼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会员制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的股份制企业。加快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的改革,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人才机制,探索院所长招聘、职工选举聘用,职工代表大会监督的新型管理体制。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改制,积极探索经营性文化资产管理模式,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文化市场的准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
    适时推进新一轮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国有医院多渠道投融资体制和管理体制,使公立医院真正体现出“公益性”,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革“393”攻坚计划,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和承担社会公益事业的重点行业保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外,其他国有企业有条件的全部退出国有经济序列,实现产权多元化,使混合所有制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体。逐步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和运营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制度。

    五、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改革、精简机构、优化结构”的要求,科学划分和调整事业单位的结构,积极实行管理者聘任制和全体员工竞争上岗制度。对非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逐步退出事业性质,转变为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对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明确为非盈利性质的市场中介组织;对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事业单位,在精简机构、提高效能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第二节  完善市场体系

    加快要素市场的建设。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上市,扩大股票市场融资规模。积极发展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继续改革劳动用工和工资制度,逐步建立就业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新机制。规范和发展房地产市场,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规范土地出让方式,鼓励存量房地产全面进入市场。建立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价在内的房地产价格体系,发展房地产信息、评估等中介服务,推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消费品市场的管理。尽快建立市级粮食储备价格财政补贴制度和兰州重要商品储备的价格风险调节基金。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抓好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市场的长期专项治理。加强市场监测,保证市场平稳运行。

第三节 扩大对外开放

    充分把握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性机遇,全面实施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经营主体,支持更多的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支持自营进出口企业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培育拳头产品,争创名牌产品,建立出口商品基地。挖掘现有外资企业的潜力,培育贸易企业进出口大户,积极组建中外合资贸易公司,实现外贸较快发展。
    加强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扩大招商引资规模。落实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兰洽会”平台,加快建立以项目为载体的招商引资机制,发展专业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积极引导外商投向交通、能源、城市公用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优势发展产业领域。发展项目融资、股权融资、企业并购等新的利用外资方式,积极争取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
    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利用世贸规则和国际通例,支持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加强风险管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具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到境外设店办厂、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对内实施“联起来”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宽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领域,逐步扩大高层次劳务输出的比重。

第九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一五”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的最终目的,要实现今后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兰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必须采取项目带动、经营城市、优化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人才强市等八项措施,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项目带动战略,全力实施“3997”项目发展攻坚计划,确保“十一五”前两年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为“十一五”开好头,起好步。围绕已列入规划的城乡基础设施、交通能源水利、产业经济、生态环保、社会发展等重点项目,扎扎实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投入机制,建立项目储备库及投资信息系统,做好项目的谋划、征集、筛选和论证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做好筛选、申报、衔接和落实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密切银企合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项目领导责任制、项目业绩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加强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招投标制。确保“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的实施。

第二节 有效经营和管理城市

    有效经营城市。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最大限度地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主要是土地)、人力作用资本(基础设施)及相关延伸资本(广告发布权、出租汽车营运权、桥梁和道路冠名权等)进行市场化运作和经营。积极推行“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等项目融资建设模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资格局。通过经营城市,最终使城市资本实现投入—经营—增值—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强化土地收购储备制度。通过土地征用收购、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储备,实施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经营,统一进行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的前期开发,以投标竞拍的方式,竞价出让。搞活土地二级市场,形成土地储备、开发、利用、增值的良性循环新机制。建立包括储备土地出让所得收益,银行贷款及其他社会资金在内的专门用于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的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制度,在土地收购储备过程中形成能够自身滚动发展的资金良性循环机制,解决土地收购储备资金需求及还贷风险问题。
    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按照规划在市,管理在区的原则,建立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相互协调的新机制。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解决城市管理中道路交通、环境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垃圾污水处理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管分离、管养分开的城市管理体制。加强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完善市容环境、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依法加强城市管理。建立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塑造城市新形象。

第三节 优化发展环境

    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带动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活动。坚持城乡联动,以城为主的原则,围绕“山、水、天、地、人、园、林、楼、路、区”十个方面进行全面建设。力争2008年达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标准,2011年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继续开展“兰州火车站至中川机场”文明通道创建活动,把兰州火车站至中川机场一线建成绿色通道和文明通道。积极创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完善公民道德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全市人民热爱兰州、建设兰州、加快发展的意识,努力建设创业型城市。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社会氛围。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信用制度。
    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以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形象为重点,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坚决清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羁绊,坚决改变一切阻碍发展不合时宜的观念、规定、做法、体制和机制弊端。认真落实“治庸”计划,发挥行政投诉的监督作用,继续办好“一把手”上电视节目,坚持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建设服务型政府。

第四节 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建立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选择和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构建资源节约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经济增长建立在结构优化、科技含量增加、质量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实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深化改革,建立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注重运用价格、财税、金融手段和产业政策,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标准,建立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活动,创建节约型城市。

第五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重视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适用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制度、公平竞争的人才选任制度、多元化的人才激励制度和规范有序的人才流动制度。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打破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消除人才的地区、部门、身份、所有制限制,加大对重点人才、关键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力度,落实引进人才的待遇,统筹安排好重点人才的住房、安家补助、工作津贴、科研经费、项目启动资金等,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尽快组建专家咨询服务团,为政府决策和基层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持。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人才信息资源管理,加强人才需求预测。

第六节 抓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

    从未来发展的实际出发,修编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土地使用,防止滥占土地,保证城市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对三版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情况,着眼城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可能,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远的发展保障出发,客观分析资源条件和制约因素,着重解决好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利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发展的主要环节。处理好城市与区域、城市与农村统筹发展的关系,在更广阔的空间领域研究资源配置、区域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

第七节 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市,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各种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和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覆盖全社会治安、安全防范网络和管理体系。依法打击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遏制社会丑恶现象,及时缓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现代文明教育和科普教育,广泛宣传现代文明知识,以积极健康的文化生活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八节 建立有效的组织实施机制确保“十一五”目标任务完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规划编制过程,是一个民主参与、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科学决策的过程,是社会各界了解规划、参与规划、认知规划的过程。“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制定“十一五”规划建议精神的要求,对产业发展重点突出预测性和方向性,把发展教育,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公共服务和提高居民收入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更加注重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领域,弥补市场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陷,体现了新的发展观和规划理念
    “十一五”规划纲要是全市未来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今后5年的行动纲领。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任务和目标,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县区规划、各个专项和年度计划中。
    加强规划实施跟踪分析、评估和督查。“十一五”规划实施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可能发生与规划编制时的判断不尽一致的变化,规划内容将随环境变化进行调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进行“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在合理评估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强化实施措施,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通过中期评估,及时发现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规划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