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日期:2018-12-27  来源:

近年来,兰州市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废除“收支两条线”、实行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逐步健全,村医养老政策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序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整体实力逐步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状得到了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与2016年相比,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提高了4.91个百分点,住院人次提高了1.7个百分点,业务收入提高了4.8个百分点,医务人员年收入平均增长了2898元。

在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中,兰州市属7家医院213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与县、乡、村1513名医务人员共同组建555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分片包干、“一对一”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提供个性化的、全方位的“一人一策、一病一方”服务,集中开展免费体检,主动为符合条件的慢特病患者办理长期门诊,按照签约内容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

全面发力多点开花

财政补助力度不断加大。各县区先后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和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废除“收支两条线”,实行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业务收支结余10%用于职工福利、40%用于事业发展、50%用于职工奖励,基层医护人员工资待遇稳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有效调动。2018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计18065.02万元,人均达到50.71元,超出全省49.9元的标准。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人均各配套1元要求,认真做好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城关区人均配套3元、西固区2元,资金落实力度较大。

人员绩效考核有序推进。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相关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制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分配自主权有效落实,职工收入差距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有效激发。榆中县个别卫生院职工月绩效(奖励)工资达到了1080元,皋兰县达到了650元,永登县达到了360元。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用人自主权,截止目前,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独立法人管理。二是区县卫计局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收入和任免直接挂钩。三是全面推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全市目前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院长36名,社区主任9名。西固区、皋兰县、七里河区完成较好。

村医养老政策全面落实。2017年,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村医养老相关问题的通知》,对村医养老政策中的具体问题、资金发放流程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市县两级主动作为,积极为在岗村医购买养老保险,及时核拨离岗村医工龄补助资金。2018年,我市在岗村医841人,符合条件的572人已全部参加在职职工养老保险,8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22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离岗村医条件的1698人全部发放养老补助。离岗乡村医生养老金按照每人每月105元标准发放,高于省上要求的85元标准。基本药物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00元/月/人增加到300元/月/人,贫困村达到400元/月/人。全市在岗村医收入从2016年41672元/人提高到2017年43346元/人,增加了1674元,切实提高了村医待遇,进一步稳定了村医队伍。

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不断完善。一是严格按照《兰州市市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要求,重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二是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除“毒、麻、精、放”类和中药饮片类、院内制剂外,全部实现网上采购;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达200多种,其中西药占比38%,中成药占比62%。三是及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使用“品种、金额”双控标准,调整非基本药物使用范围,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在规定比例范围内选择使用非基本药物,并要求各机构优先使用常用低价药品和纳入《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17版)》中的非基本药物品种。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积极组织基层医技人员参加各类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学习;通过“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医生多点执业、县乡一体化管理、远程会诊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人才,配备全科医生,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2017至2018年市级财政投入1500万元,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对79个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到100%,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94.6%。17家乡镇卫生院被国家卫计委评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授予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村一体化管理稳步推进。各县区成立了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划、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实行“七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为每个村配备了包村医务人员,部分村医由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担任,享受卫生院统一的绩效工资;对村卫生室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统一,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业务指导。

落实医疗救助3000元兜底政策

一是健康扶贫专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卫计、财政、人社、发改、民政、扶贫、食药、残联等部门先后多次联合下发文件,对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大病专项救治、“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医疗救助、“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家庭医生签约以及健康扶贫五大先锋行动等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部门间主动沟通、积极协调,政策互通、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全面建立。

二是“组团式”整体帮扶工作有序实施。市一院、市二院分别对口支援陇南市宕昌县人民医院、定西市岷县人民医院;市属医院重点对贫困人口集中的“三县一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七里河区)县级医院进行对口支援,“三县一区”县级医疗机构对所辖乡镇卫生院进行分片帮扶。岷县人民医院检验、病理两个医学中心建设初步完成;宕昌县医院心电、检验、消毒、消化内镜、胸痛、远程会诊、病理“七大中心”建设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扎实推进。市属7家医院213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与县、乡、村1513名医务人员共同组建555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分片包干、“一对一”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提供个性化的、全方位的“一人一策、一病一方”服务,集中开展免费体检,主动为符合条件的慢特病患者办理长期门诊,按照签约内容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

四是基层用药安全检查成效显著。紧盯小诊所、小药店药品效期管理、中药饮片养护、购进渠道等重点问题,对8个区县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不断加强基层用药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基层涉药单位5405家,规范督导4915家,责令改正344家,通报卫生部门1家,立案144起,罚没款数6.3368万元。

五是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五大先锋行动深入推进,“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落实,“送医上门”“送人就医”机制全面建立,贫困人口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结报、“10元85%报销”、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2000元、医疗救助3000元兜底政策全面落实,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六是健康扶贫监督检查持续深化。针对省卫生健康委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列出的13个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完成了2轮监督检查“五督”行动,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较多的29家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市卫计、人社、民政抽调30名干部,分别负责对全市42个贫困乡镇进行包抓,完成了两轮现场督导。抽调572名乡镇工作人员作为健康专干开展“五帮两核”工作,全力帮助贫困人口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

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当前,我市基层卫生改革已进入全面攻坚时期,各级各单位将以“做活乡级、以乡带村,做实村级、以村促乡,乡村一体、整体发展”为目标,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持续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绩效工资考核机制。各区县卫计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激发基层活力、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正确认识基层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与财政、人社等部门进行沟通,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公开竞聘上岗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取消“收支两条线”、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及时为在岗村医办理养老保险,为离岗村医发放退养补助。今年年底,市县两级要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加大部门沟通协作力度,健全完善能够激发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活力的收入分配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要全面落实自主分配权,组织实施好本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以绩效激发基层活力,引进专业骨干人才,形成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氛围,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省级考核前,市上将对各区县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凡发现有不执行制度及执行制度缓慢、落后的区县,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及约谈。

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2019年3月底前,全市所有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按照“六统一(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的统一性管理)”要求,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对工作能力强、群众反映好、取得相应资质并且考核合格的村医,要逐步纳入编制管理或者选聘到乡镇卫生院,同时对于业务水平低、工作不积极、群众反映差的村医也要建立退出机制,由乡镇卫生院直接调换人员,空缺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直接派人承担村级医疗服务的责任。2018年12月底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集中的城市四区,要尽快制定中心一体化管理具体方案,由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人员资质优、业务能力强、机构运行好的私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统一管理,对其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通过一体化来提高基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近年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断加强,群众就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始终是基层分级诊疗的短板。为此,国家卫健委决定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各区县要动员和引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参与,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建。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上,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疾病诊疗、手术,做好预约就诊、签约服务、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促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力争通过3至5年,使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同时,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向二级医院、社区医院发展,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空间,更好地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近就医,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有效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按照省市健康扶贫五大先锋行动要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七里河区要继续推进组团式分片帮扶工作,帮助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改善管理,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和签约医生要认真履行签约职责,对签约群众的患病情况、报销情况、康复情况心中有数,确保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确保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和“一人一策”帮扶措施落实率均达到95%以上。要落实好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和服务费支付的有关政策,将签约团队和签约医生的工作实绩与服务收入相挂钩,提高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建立签约服务的长效机制。要将慢病签约作为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主动提供“送医上门”“送人就医”服务,有效落实健康专干“五帮两核”任务,确保慢病管理的延续性和实效性,确保患病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医疗保障政策能够全面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贫困县区健康扶贫工作能够顺利通过省级、国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