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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乡村治理试点 全面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清水县多举措有序有效推进乡村治理试点工作
  • 时间: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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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http://www.tianshui.gov.cn/art/2021/5/25/art_366_279755.html

 为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清水县严格按照省委农办《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甘农领办发〔2020〕4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确定永清镇张扬村、白沙镇代沟村等4镇7村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紧紧围绕建强村党支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等方面积极创新,努力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益模式,积累经验方法,为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探好路开好局。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为魂,建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核心。一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增强活力。根据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要求,结合村“两委”换届,调整优化村党组织书记66名,6个试点村全部实现村书记主任“一肩挑”;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选聘村文书152名,实现260个村大学生村文书全覆盖,储备村级干部1215名;采取就地轮训、外地专项培训等形式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培训,举办培训班5期765人、赴外培训14人。通过多形式选优配强村干部,实现了村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积蓄了后劲。二是夯实培强村党组织基础增强实力。以“四抓两整治”为抓手,严格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累计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29个。落实中央三部委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1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0万元,建成运行村集体经济项目20个,260个行政村村均集体经济积累达到7.82万元,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夯实了基础。三是创新模式健全管理制度增强落实力。建立了定期督查、电话抽查、考勤周报、人员选派、总队长例会等驻村帮扶五项制度,持续推行区域化农村党建工作模式,落实“八个一”工作法,调整4个片区县级包抓领导,调整第一书记19名、帮扶工作队员31名,约谈问责3名,评选表彰优秀扶贫干部30名。

  (二)坚持以民主自治为基,深化自治实践激活乡村治理。一是健全完善村务决策和监督机制。以推进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准确定位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功能,各试点村及时开展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合法合规透明党务、村务、财务,切实维护广大村民切身利益。二是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组织开展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文明村镇创建、厚葬薄养治理和抵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等活动,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2020年共成立居民小组108个、社区7个,指导村和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267个。三是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成立村民议事委员会26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66个、治安保卫委员会179个、红白理事会260个。四是全面推动村委会减负增效。清理规范自治事项22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22项,准入社区支持事项24项,切实厘清了村居的职能边界,明晰了事权,让日常工作更加高效、内外关系更加协调。五是推进网格化治理模式增实效。积极推行城区三级、乡镇四级网格化基层治理模式,精准划分一级网格18个,二级网格117个,三级网格266个,四级网格1060个,实行各级网格长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包片领导、村和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形成了“辖区成网、网中有格、格中有责、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服务到家”的社会治理动态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三)坚持以法治保障为纲,健全乡村治理法治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法治乡村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县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张杨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4个。先后建成轩辕、充国2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宪法主题广场,累计建成城乡各类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9个。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县委统战部和县司法局等部门在轩辕广场积极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三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围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共设立了7个主题日,分别由牵头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联络点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县43个党委、政府部门、18个乡镇、260个行政村、4个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有效推动了全县法治建设。

  (四)坚持以德育村为本,构建乡村治理德治规范。一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深入实施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和“人信人守”工程,在县级层面,深入开展“十大创建”行动,持续营造试点氛围。开展价值观组歌传唱进广场、进社区、进乡村等“八进”活动150余场次。在乡镇层面,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蒲公英”播报平台,坚持用“普通话”播好理论政策,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有奖问答等理论政策宣传活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三下乡”等文艺润心活动530余场,持续发挥出文艺作品引领风尚、温润心灵的作用。二是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结合农村“八差”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扮靓家园”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839余吨,拆除农村危房16632户,推进村户改厕15571余座,建成县级及以上文明乡镇18个、文明村198个、文明社区4个、建成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18个,评出五星级文明农户5500多户。县级层面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乡镇部门层面组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分队26支,村(社区)学校层面组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支队326支,全县发展在线注册志愿者6.9万人。三是培育文明乡风营造淳朴民风。持续开展“光荣脱贫户”典型经验宣讲820余场次,制作张贴十佳典型事迹3200余张,依托建成的264个红白理事会、道德讲堂,一对一进行婚嫁新风宣传。广泛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弘扬婚嫁新风”等新风实践活动380余场,成功举办2020年“缘定清水·携手一生”七夕集体婚礼。各村定期发布职业(媒人)媒婆红黑榜,进一步加强了红白理事会的监督作用。

  (五)坚持综合治理为策,筑牢乡村治理稳定基石。一是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实施乡村治理“四化三治十二条”,完善了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实现综治信息网平台、综治视联网等“多网合一”;严厉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铲除“乡霸”“村霸”,大力开展农资市场整治,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推动乡村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二是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好“五个一”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全县建成1个县级综治中心,18个乡镇综治中心,260个村级综治中心和4个社区综治中心,配齐了18个乡镇政法委员和18个乡镇综治中心主任,大力推进了“雪亮工程”建设。三是全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2020年制定下发《关于延长全县涉稳隐患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紧紧围绕“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紧盯突出的矛盾纠纷隐患,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集中资源和力量聚力攻坚化解,努力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76件,成功调处化解748件,化解率为 98.51%。

  (六)坚持以标本兼治为要,构筑乡村治理廉政防火墙。一是建立“三单一图二机制”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制定乡村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防控清单,编制运行流程图,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小微权力运行反馈修正机制。通过梳理,村干部“小微权力”共涉及三个方面21项。二是推进乡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对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实行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代表)会议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流程,表决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做到阶段性工作、常规事项定期公开,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热点事项重点公开,难点问题、复杂事项持续公开,提升透明度和知晓率。三是监督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深化归口划片监督机制,将全县18乡镇划为6个片区,县纪委监委做好日常监督,定期深入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及时纠治存在问题,凡是涉及村组一线干部的案件通报,选取县纪委监委查处的1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例,下发全县各乡镇各村开展警示教育,让基层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四是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站服务水平。各试点村在党群服务中心普遍设立了村民事务代办点,由村组干部担任村级代办助理员,实现了“一村一站一助理”服务模式。通过落实便民服务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展证照办理、社保、低保、公益服务等4大类11项代办工作,切实提高了便民为民服务水平。

  (七)坚持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为辅,凝聚乡村治理合力。一是规范设立理事会。依据《清水县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理事会选举办法》,规范理事会产生、运行和人员组成,选举组建260个理事会,理事长260个,理事会成员1682名。二是严把管护基金使用关。落实省级财政每年给每个行政村各投入1万元全县共260万元的管护基金,申请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尽快落实到位。规范管护基金的管理使用,建立账目台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三是合理设置公益岗位。依据《清水县村级服务性岗位人员管理细则》,按照平均每个行政村达到10个的设置标准,设置村级 “八大员”(卫生保洁员、道路养护员、巡河护水员、生态护林员、养老服务员、护理送医员、就业社保协管员、治安及设施管护员) 公益服务性岗位3532个。四是狠抓岗前培训。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对理事会成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遍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明确规范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岗位标准、行为准则、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落地生根、抓实见效。五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靠实部门和乡镇工作责任,成立共管共享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清水县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理事会、管护基金、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规范运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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