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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驻村帮扶为试点,全面深化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 时间: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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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天水市司法局

全面组织实施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是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自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以来,天水市司法局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抓手,以提升帮扶村法治建设为重点,以派驻帮扶干部为普法宣传骨干,结合法治乡村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全力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压实责任理思路。市司法局以帮扶村法治建设为试点,在投入帮扶资金的同时注重法治建设,确定派出驻村干部为“法律明白人”培养骨干,将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老党员、老教师等纳入“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通过开展“夜学夜讲” “法治讲堂”等活动,提升培养对象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自开展帮扶工作以来,市司法局在3 个帮扶村共培养 “法律明白人”18人,为每个帮扶村订阅法治日报5份,印制《常用法律知识100问(农村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作为“法律明白人”培训学习资料。民法典颁发实施后,整理《农村生活中的民法典—看图学法》手册,将婚姻家庭编、合同编、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道路交通安全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以图文结合的方式解读,引导各帮扶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增强了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了市县两级司法部门联合培养,县镇两级政府部门使用管理的培用工作机制,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二是多法并举提质效。以帮扶村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针对涉及道路交通、环境污染、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农村高发易发的常见纠纷,采取法律宣讲、现场答疑等形式,在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的同时,组织“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指导各村建立法制建设网格,每一网格由一名“法律明白人”任网格长,建立法律宣传工作群,便于进行法治宣传和解决村民涉法问题。把“法律明白人”作为普法骨干,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拓展学习渠道,通过关注中国普法、甘肃司法网、天水司法等微信公众号,增强“法律明白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将涉农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在帮扶村法律宣传工作群中转发,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市县级司法局投入资金10余万元,为3个帮扶村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成为开展法律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主阵地。

三是创新发展求突破。市司法局定期安排人员到帮扶村指导 “法律明白人”开展工作,让他们在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法治活动组织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创建监督员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村矛盾纠纷化解、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决议和民主议事,运用情、法、理灵活开展调解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负面情绪,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将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3个帮扶村无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通过法治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激发帮扶村“法律明白人”内在动力,2020年,武山县城关镇黑沟村、四门镇大蒿村被命名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2022年,龙台镇马年村被推荐申报为 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后,组织专业人员到帮扶村开展宣传活动,为帮扶干部理思路、解难题。在指导龙台镇马年村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一县一品牌”示范创建活动,指导武山县打造“法治文化+旅游”的普法宣传模式,全面提升马年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水平。定期选派律师深入帮扶村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为群众提供 “面对面”的法律帮扶,让每位遇到法律问题的村民都能享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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