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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阿木去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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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阿木去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施工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夏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夏河县阿木去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夏发改[2013]537号)文件精神办理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夏河县阿木去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建设规模:垃圾填埋区、生产生活辅助区、进场道路、覆土备料场四部分,总占地面积约26385平方米。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和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施工地点:夏河县阿木去乎镇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近五年至少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承揽本工程的能力。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叁级及以上资格证以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至少有1项同类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金证明;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i、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IC卡在行业监管部门刷卡备案通知单以及本单位在机械、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承揽本工程切实可行的资料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二次复印无效)。

三、报名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四、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人电话及传真:   杨炜:0941-8261126

六、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时转账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招标人(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万元整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    号:313821010604

帐    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七、监督单位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监督电话:0941—8211319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