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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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本批招标项目平凉市庄浪县南湖镇后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及庄浪县良邑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分别由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以甘国土资耕发﹝2016﹞9号文件、平凉市国土资源局以平国土资发﹝2016﹞1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分别为省级留成开垦费省级留成新增费中央新增费投资、省级切块两费投资,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该批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庄浪县南湖镇后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及庄浪县良邑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2.建设地点:庄浪县南湖镇北关村、南门村和席河村3个行政村、庄浪县良邑乡杨李湾和何川2个行政村。
3.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346.55hm2。其中:庄浪县南湖镇后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75.42hm2,庄浪县良邑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71.13hm2。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总工期142日历天。
5.招标内容:庄浪县南湖镇后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中:土地平整工程:整理土地175.42 hm2,移动土方38.64万m3;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路5.147 km,改建生产路10.795 km,新建管涵8座,新建混凝土边沟2.413 km,土边沟1.650 k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栽植行道树1285株。庄浪县良邑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中:土地平整工程:新增耕地10.88hm2,移动土方3.42万m3;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路9.22 km,新建田间道路1.51 km,改建生产路1.99 km,新建生产路4.9 km,新建管涵20座,新建混凝土边沟9.32 k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栽植行道树2987株。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九个标段,其中施工七个标段,监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6.1庄浪县南湖镇后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为三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建设规模56.60hm2,实施范围见分标图标示;
第二标段:建设规模72.47hm2,实施范围见分标图标示;
第三标段:建设规模46.35hm2,实施范围见分标图标示;
监理标段:对庄浪县南湖镇后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6.2庄浪县良邑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为四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建设规模43.70hm2,实施范围见分标图标示;
第二标段:建设规模37.47hm2,实施范围见分标图标示;
第三标段:建设规模49.44hm2,实施范围见分标图标示;
第四标段:建设规模40.52hm2,实施范围见分标图标示;
监理标段:对庄浪县良邑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监理标段: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及检测设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近年内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只需开通平凉权限即可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2016年5月14日9时整在庄浪县国土资源局门口集合组织踏勘现场,2016年5月14日15时在庄浪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144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庄浪县南湖镇后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第一标段:PJ1605053613_01;
第二标段:PJ1605053613_02;
第三标段:PJ1605053613_03;
监理标段:PJ1605053613_04;
庄浪县良邑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第一标段:PJ1605053613_05;
第二标段:PJ1605053613_06;
第三标段:PJ1605053613_07;
第四标段:PJ1605053613_08;
监理标段:PJ1605053613_09;
3.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请于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ongshuijian@163.com。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浪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东大街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9338915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水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产业园区联创广场B座六层619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徐先生
联系电话:13519499603 1391945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