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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康乐县苏集河)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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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本招标项目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康乐县苏集河)已由甘水水保发【2016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及群众投劳折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康乐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康乐县苏集河),建设地点为康乐县苏集河,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50公顷,其中新增梯田225.75公顷;水保林171.59公顷;经济林6.7公顷;封禁治理545.96公顷;混凝土谷坊3座(总长34.5米),田间道路12公里。

   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08日历天,计划于 2016815日开工,2017311日竣工。

  2.3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 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15日至2016624日,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http://_/)。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625日至2016629日,每日00:00 时至 24:00

    4.2招标文件费用:网上受理开始提供免费的电子标书,根据(详见甘发改规范(20162号文)。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免费在线下载电子版标书。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72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乐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联 系 人:罗守颖   13993054966   辛文树   180893056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育珍    0931-2668888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0930-6220061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