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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及数据机房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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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及数据机房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JLXLAA-G1001

场地及数据机房建设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该项目二标段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某单位

2、工程名称:场地及数据机房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3、工程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4、资金来源:上级已下达

5、工程规模:50平方米数据机房装修。(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范围:具体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9、计划工期:

工期60日历天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1225

计划施工完工日期: 2021425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有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屏蔽室建设)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801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7-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日期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人员均需提供(2020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需对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办事处)任选其一进行现地考察。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符合甘肃省最新防疫政策规定,应招标单位要求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现场报名。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提交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证件,投标人近三年(201801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依据),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需提供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7-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日期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2020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投标人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如有弄虚作假,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二套,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因新冠防疫需要,投标人在报名时,其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需提供5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文件(以投标人报名时间为准)和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绿色健康码。

3、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2)。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20210201日—2021020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1025)。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待投标人实地考察通过后,另行通知。

六、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8893862010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世岳、韦性梅          联系电话:0931-883951818394515829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

3、纪检部门电话:0937-2306252

联系人:郑科长             联系电话:15379818868

20210201

 


 

附件1

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工资无拖欠”诚信长效机制,我企业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企业在兰近两年以来未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农民工工资已清偿支付完毕。

二、严格执行《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将诚信守法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行为准则。

三、严格依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制度、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四、承担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甘肃省“陇明公”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接受监管,按要求录入项目信息,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更新。

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招投标项目名称:

企业委托办理人:           联系电话:

企业盖章:

法人签字:

   

 


 

附件2

场地及数据机房建设项目

施工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

2021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核查登记

结果

 

营业执照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截止时间

 

拟派施工现场人员

姓名

证书类别

证书等级

证书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1   

(盖章)

 

 

 

 

 

2021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样,不得手工填写,不得为彩色扫描件,格式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