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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S104公路对阿干镇恒源物业水利管线临时改迁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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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4公路对阿干镇恒源物业水利管线临时改迁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S104公路对阿干镇恒源物业水利管线临时改迁工程,已由 七住建发[2021]17号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甘肃中天凯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七里河区公路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公路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S104公路对阿干镇恒源物业水利管线临时改迁工程

3、工程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

4、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临时管道改迁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砼结构的环境类别为二a类。工程分三段设计,第一段设计起点为阿干镇河坝,终点为方鑫粮店附近河沟,设计管径DN300DN150,管道总长度2120m,临时供水管位于国道S101西侧的河沟内敷设;第二段为S101道路上临时路桥上架空敷设的临时给水管道,设计管径DN125,管道总长度26m。第三段设计起点为七里河阿干镇人民政府西侧河沟,终点为阿干镇烂泥沟卫生站西侧河沟,设计管径DN80,管道总长度306m,临时供水管位于国道S101东侧的河沟内敷设。

5、资金来源:S104线兰阿公路项目管线改迁专项资金

6、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总投资金额:约151.3738万元

8、计划总工期: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10319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0507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C证;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材料员1(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造价员1(须持有效资格证及印章),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7、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并将只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工程建设施工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随同领取招标文件应提交资料一并送至代理公司。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0222 日至 2021 02 27日,每日上午9:30分至 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在甘肃中天凯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68号(永新华世界湾新华小区第24单元2602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二)投标单位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前述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附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4、投标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职工);6、单位介绍信;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2019)

(三)以上所有投标资料须提交二套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近一年(2019年)),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03 15 09 3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企业出具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情况,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公路服务中心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

联系人:滕汉恩

联系电话:13919347456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天凯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68号(永新华世界湾新华小区第24单元2602室)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18119429880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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