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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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宁建招告字【2021】62号
1. 招标条件
宁县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宁交发【2021】43号文件申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宁县公路局,代理机构为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计地点:宁县境内。
2.2设计规模:宁县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图设计。
2.3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为该批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4招标范围:包括所有工程(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设计合同段。
序号 |
线路名称 |
建设里程(km) |
工程内容 |
1 |
宁县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图工程设计 |
150 |
包括所有工程(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设计。 |
2.6技术标准:执行《甘肃省自然村组道路建设技术指南》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完成过2条及以上累计里程在30公里(含30公里)类似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具有2年以上公路设计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具有2年以上公路设计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出席开标会议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若身份验证未通过或未准时参加会议按放弃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在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5日(8:30至12:00,14:30至17:00)获取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3月5日(8:30至12:00,14:30至17:00)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4.2地址: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宁县马坪供热站二楼)。
4.3获取招标文件时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获取的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本公告在《庆阳市宁县政务服务网》(http://zwfw.ningxian.gov.cn/wt_nx/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和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公路局
地 址: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
邮政编码:745200
联 系 人:权亚锋
电 话:18093448566
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雄越小区A1单元201室
邮 编:745000
联 系 人:吉娜娜
电 话:15193694232
传 真:0934-6665222
电子邮箱:916154853@qq.com
2021年 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