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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配套消防水池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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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配套消防水池工程

招标公告

皋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配套消防水池工程已由皋兰县人民医院以皋卫健发(2020143号文件批复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外建华诚(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皋兰县人民医院委托为皋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配套消防水池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其概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皋兰县人民医院

2、招标名称:皋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配套消防水池工程

3、工程地点:皋兰县人民医院内

4、工程内容:新建消防水池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329.60平方米。供室外消防用水,建筑主体地下一层,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池、水泵房及柴发室,层高为5.30米,消防水池及水泵房顶覆土高度为1000毫米,地上一层为楼梯间,层高为2.8米,室内外高差0.3米,建筑高度为3.1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0424

计划竣工日期:20210821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二、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投标人按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202012月至2021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可更换;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度,即2017年至2019年度或2018年至2020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20181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0329日—2021040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获取地点:中外建华诚(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金城珑园1号楼五层),招标文件300/套。

(三)获取时提交的资料:

凡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证书(以上投标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两套,每页投标人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9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皋兰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皋兰县人民医院

    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50

联 系 人:杨言贵

    话:13993199300

2、招标代理机构:中外建华诚(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金城珑园1号楼五层

联 系 人:唐琪  

    话:18189690060  

中外建华诚(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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