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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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SZS2021-1203
1、招标条件
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刘岭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人民政府以彭函字〔2021〕260号函及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刘岭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广场混凝土硬化2110㎡,路沿石铺设27m,广场东边新建2.5m高挡土墙55m,道路两侧新砌砖墙15m,广场南边新建挡土墙41m,新做树池12套,新建砖混房四间75㎡及广场绿化等内容。
招标控制价:498855.92元。
2.2招标范围: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刘岭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西峰区彭原镇刘岭村。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03月11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或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4.1施工:投标企业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投标项目工程师资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健康承诺书等。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5.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5.3获取地址: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永平小区81号)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永平小区81号)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永平小区81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9、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刘岭村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刘岭村中岭组36号
联系电话:18919349493
联 系 人:刘建英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永平小区81号
联 系 人:李梓疆
联系电话:17718766777/17793450645
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