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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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辖内支行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张掖、陇南、平凉、庆阳、临夏、甘南分行)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委托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部分二级分行辖内支行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张掖、陇南、平凉、庆阳、临夏、甘南分行)(项目编号:MSDLZB2025094)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概况
1.1采购30家食材供应商为张掖、陇南、平凉、庆阳、临夏、甘南州分行辖内支行食堂提供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划分为30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划分 |
服务分行 |
估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 |
中标人数量 |
高台县支行 |
40.00 |
40个月 |
1 |
|
标包2 |
临泽县支行 |
40.00 |
1 |
|
标包3 |
民乐县支行 |
40.00 |
1 |
|
标包4 |
山丹县支行 |
40.00 |
1 |
|
标包5 |
西和县支行 |
17.25 |
23个月 |
1 |
标包6 |
礼县支行 |
17.25 |
1 |
|
标包7 |
成县支行 |
28.75 |
1 |
|
标包8 |
徽县支行 |
17.25 |
1 |
|
标包9 |
宕昌支行 |
17.25 |
1 |
|
标包10 |
文县支行 |
17.25 |
1 |
|
标包11 |
城区支行 |
34.50 |
1 |
|
标包12 |
灵台县支行 |
34.32 |
33个月 |
1 |
标包13 |
华亭市支行 |
33.00 |
1 |
|
标包14 |
崇信县支行 |
33.00 |
1 |
|
标包15 |
庆城县支行 |
17.00 |
17个月 |
1 |
标包16 |
驿马镇支行 |
8.50 |
1 |
|
标包17 |
环县支行 |
17.00 |
1 |
|
标包18 |
华池县支行 |
17.00 |
1 |
|
标包19 |
合水县支行 |
17.00 |
1 |
|
标包20 |
镇原县支行 |
17.00 |
1 |
|
标包21 |
宁县支行 |
17.00 |
1 |
|
标包22 |
正宁县支行 |
17.00 |
1 |
|
标包23 |
积石山县支行 |
36.00 |
36个月 |
1 |
标包24 |
广河县支行 |
36.00 |
1 |
|
标包25 |
康乐县支行 |
36.00 |
1 |
|
标包26 |
东乡县支行 |
36.00 |
1 |
|
标包27 |
和政县支行 |
33.12 |
1 |
|
标包28 |
临夏县支行 |
33.12 |
1 |
|
标包29 |
永靖县支行 |
33.12 |
1 |
|
标包30 |
舟曲县支行 |
10.00 |
20个月 |
1 |
1.2估算金额:790.68万元(含税)。
1.3服务期限:张掖分行服务期限40个月;陇南分行服务期限23个月;平凉分行服务期限33个月;庆阳分行服务期限17个月;临夏分行服务期限36个月;舟曲县支行服务期限20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3.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3.4不接受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其他违反招标人内部管理规定的情形。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药品或市场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实力: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食材供应类)。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上传至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无需现场报名):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付款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将缴费凭证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
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递交。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
6.1本项目将在邮银易采开标,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登录系统参加。
6.2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6.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其投标失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69号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周紫薇
联系电话:18189673226
邮银易采技术支持:400-6158711或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FCA证书技术支持:400-8809888或其官网。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