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1-13
- 来源:
中信银行兰州分行零售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04 日09时00分
招标编号:GZ2511073-ZXYXFW
本招标项目中信银行兰州分行零售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批准,项目业主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大堂引导、电子银行运营外包服务,均为驻场服务形式。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详细工作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2.项目区域:兰州市(含新区)
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两年
4.项目预算:两年总预算为207.00万元,每年预估103.50万元
5.拟选取供应商数量:2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非三证合一企业则分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备能够满足本项目外包服务的必要资质条件。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四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以来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以及真实性承诺(承诺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等),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含环保处罚等),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如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查询截图)。
8.审查时点未被信用中国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如存有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信息须在处罚期外,如存在经营异常信息的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中(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以上内容的网站查询截图)。
9.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请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供应商按照文件获取时间做好投标登记工作,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标书费,上传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
2.获取地点: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
3.获取方式:
(1)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
(2)在采购平台上传购买凭证。供应商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后请致电代理机构审核,待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采购平台点击工作台上传购买凭证,上传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上传支付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我公司负责人,未及时联系我公司造成招标文件延迟发放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汇款时请投标人核对银行账户并在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如不按照本公司要求汇款,汇错账户概不负责。
标书费打款账号: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账 号:010410122000130231
行 号:314821008010
备注:电汇时请在摘要栏中备注招标编号和发票类型(专票/普票),汇款完成后,请主动致电代理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大厅(https://ebid.cfhc.citic/ebidding/openinghall/)线上开标。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采购平台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ebid.cfhc.citic》、《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联系人:张伟齐
联系电话:0931-889082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玲玲 马文博
联系电话:0931-2909771 18419068030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