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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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城市云平台驻场运维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金昌市城市云平台驻场运维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请金昌市城市云平台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获取招标信息,并于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JS2025GK-001
2.项目名称:金昌市城市云平台驻场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96万元(人民币) 大 写:壹佰玖拾陆万元整
4.最高限价:196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对金昌城市云平台硬件进行日常维保服务;统筹政务云平台全周期运营;提供驻场服务及相关培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2.4 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 提供2025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5)供应商需自行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了解,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标准,如符合,须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说明: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列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即上述资格要求中第2.3-2.7项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资格要求中第2.3-2.7项相关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注: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每天00:00至23:59。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昌市金川区长春路46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金昌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金昌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昌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街道昌华里天津路8号
联系人:李超
联系方式:18093522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长春路46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189455266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