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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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12#楼、13#楼室外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12#楼、13#楼室外智能化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兰经开经发〔2019〕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街道自筹,招标人为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址:安宁区B596#规划路以东,B587#规划路以北。
2.工程内容:本项目包含小区室外门禁系统、电梯五方通话从机房到消控室的布线及轿厢摄像头、小区室外安防系统、小区室外弱电管网系统、小区室外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化机房装修及设备、以上智能化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13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4.投资总额:187.109787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智能化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街道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的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与管理的通知》(甘建建〔2016〕46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评审环节最终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获取方式:线上报名。将以下资料扫描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331716932@qq.com(邮件中须载明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有效投标人报名的邮箱内。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准备以下资料: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按顺序扫描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科教城专家公寓楼51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m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园艺村3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31-775087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号盛贸华府4、5层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893380749
甘肃省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