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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事厅承办限时办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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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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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项目非师范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依据教育部《关于停止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启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通知》(教学[1999]20号)办理条件符合甘人事[2000]25号、甘政办发[2003]30号和甘人事[2003]55号文件相应条件办理程序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最长不超过3日。(法定时限30日内)二办理项目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考试)证书2.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评审或考试通过后三年之内的各类资格证书)办理部门省职改办办理依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发放专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0]3号)第三条第2款。 
  办理条件省直、企事业单位获得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评审类: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专业评审条件,并携带下列材料。高级:资格文件原件;领取高级资格证花名册。中级:资格文件原件;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原件;领取中级资格证花名册。初级:资格文件原件;领取初级资格证花名册;学历证书原件。 
  2.考试类:符合国家有关专业报考条件,并携带下列材料:①会计、卫生专业资格:学历证书原件、合格成绩通知单、资格证审批表、花名册。 
  ②其他专业:资格证审批表、花名册。 
  办理程序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审批表及领取资格证花名册并加盖公章,经厅、局主管部门人事处或市州职改办审核并加盖公章,报省职改办审核办理证书。 
  办理时限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资格证书自国家证书到达我省后开始办理。办理时间:每周二:核发市州职改办统一报送的资格证书。(1日内办结)每周三:核发省直单位、兰州市统一报送的资格证书(1日内办结)。(法定时限30日内)三办理项目外国专家证发放办理部门省外专局办理依据国家外专局、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计委价格管理司《关于实行〈外国专家证〉的通知》(外专发[1994]105号);《关于加强〈外国专家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外专发[1996]173号)。 
  办理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及能力。 
  办理程序专家聘用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省外专局核准发放。 
  办理时限7日内办结。(法定时限3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