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办限时办结项目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09-02-27
  • 点击:103
  • 来源:

  序号1办理项目企业集体合同审核办理部门劳动工资处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规定》(劳社部令第22号)。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集体协商双方主体资格、协商程序、集体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申报,经登记、合法性审查后出具《审核意见书》。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15日内办结。 
  (无法定时限)序号2办理项目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办理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处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 
  办理条件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办理程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实施鉴定、对成绩合格者造册申报,经核准后予以发证。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10日内办结。 
  (无法定时限)序号3办理项目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办理部门就业处办理依据《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102号)第六条、第七条。 
  办理条件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持有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牷具有从事该项工作的技能资格证明或相应的学历证明及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从事的岗位是用人单位有特殊需要,且内地暂缺适当人选的岗位牷有职业介绍机构开具的,在辖区内招聘不到所需人员的证明,或在劳动部门指导下进行公开招聘3周以上,仍招聘不到所需人员牷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申报,经审查批复同意后发给《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30日内办结。 
  (无法定时限)序号4办理项目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办理部门就业处办理依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具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牷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工作经历牷无犯罪记录牷有确定的聘用单位,持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或直接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经核准批复同意后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30日内办结。 
  (无法定时限)序号5办理项目国有企业改制分流方案审核备案办理部门劳动工资处办理依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劳社部发[2003]21号)。 
  办理条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方案经职代会通过,人员安置措施妥善,拖欠职工债务清偿办法妥当,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事项符合国家规定。 
  办理程序企业按规定报送,经初审合格后登记,审查并出具审核备案意见。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15日内办结。 
  (无法定时限)序号6办理项目职工退休(职)审批办理部门养老保险处办理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办理条件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有关提前退休的规定,符合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职条件,符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的有关规定。 
  办理程序企业经公示后按规定申报,经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基本养老金有关基数后,予以审批。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7日内办结。 
  (无法定时限)序号7办理项目劳动保障年检办理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处办理依据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6]214号办理条件有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就业培训机构、职业职能鉴定机构等遵守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5日内办结。 
  (无法定时限)序号8办理项目劳动合同鉴证办理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处办理依据劳动部《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1992]54号)。 
  办理条件有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有关的证据材料,符合劳动合同有关规定。 
  办理程序提交、审查、认定。 
  办理时限鉴证人数100人以下的,每周一、三下午即时办理,100人以上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无法定时限)序号9办理项目再就业优惠证认定发证办理部门就业处办理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省委发[200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通知》(甘政发[2003]77号)和《甘肃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管理办法》(甘劳社发[2003]23号)。 
  办理条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人员和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 
  办理程序下岗失业人员经申请公示后申报,2日内对其身份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就业优惠证》。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7个工作日内办结。 
  (无法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