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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信委公开承诺事项
  • 发布人:qyjj
  • 时间: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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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限时办结制。基层和企业申请办理符合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的一般性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或答复;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且材料齐全的,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备案时限为3个工作日;企业申请入驻兰州新区的工业、信息产业和现代物流项目,在材料要素齐全的前提下,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并反馈意见。

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煤炭经营行政许可审批,由市场主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上相关规定自主决策、依法经营;取消设立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证核发,由当地工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取消年产3.4(含)万吨-10(不含)万吨纸浆项目、日处理糖料1500吨以上制糖项目、日产300吨以下聚酯项目的核准,由当地工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三、下放项目备案管理权限。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需要备案的项目,不分投资规模大小,均由各市(州)、各县(市、区)工信委(局)和兰州新区及具有审批权限的经济开发区实行属地备案。

四、公开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工信委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承办机构等内容,均通过省工信委网站予以全部公开,严格按照公布的要件、程序和时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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